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安康宁陕赛区)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15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6-10 09:20 | 成文日期: | 2019-06-1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9〕29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县足球事业改革发展,办好群众足球乙级联赛,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49 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定于2019年6月14日至23日期间,举办2019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安康宁陕赛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机构
主办单位:宁陕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宁陕县公安局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
协办单位:安康市足球协会
宁陕县足球协会
二、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4日至23日周末期间,在县城体育场举行比赛。14日10:00在宁陕小学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裁判会议,14:30在县城体育场举行开幕式,15:00开始比赛,23日比赛结束后举行闭幕式。
三、参赛单位
中交中建联队、宁陕县足协、卫健局联队、教育系统联队、宁陕文投联队、秋利建设联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11人制足球比赛。
五、参赛条件
(一)年龄。
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须大于18岁(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小于5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
2019年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一线队、预备队、精英梯队运动员,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各职业联赛序列运动员(不包含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超级联赛),不具备2019年陕西省群众足球乙级联赛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内完成注册。
六、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陕西省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三)执行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联席会和赛区联席会制定的联赛文件、规定和通知。
(四)参赛俱乐部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护袜,必须佩戴护腿板。比赛时运动员护踝和脚踝绷带必须与袜子同色或透明。
(五)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并经裁判员认可。
(六)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应标注运动员号码,赛季内同一名运动员在同一个俱乐部号码不得更改,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七)比赛使用标准5号足球。
(八)三级联赛半场比赛时间4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 15 分钟。
七、名次决定和奖励
(一)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比赛全部完成后,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当年当级别联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当年当级别联赛全部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公平竞赛积分红黄牌减分”少的列前(每张黄牌减1分、每场红牌减3分);
(7)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二)奖励
1.比赛前三名的将获得奖牌和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
2.比赛设公平竞赛奖、最佳射手、最佳运动员、最佳11人、最佳守门员、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奖。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