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523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2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837
  • 宁陕县财政局

    5598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9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111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94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8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92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43
  • 宁陕县民政局

    1362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项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155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6-17 09:28 成文日期: 2019-04-3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9〕44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项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项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做好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项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借助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题民主监督契机,坚持抓好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对照自查、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全面整改、确保实效”的要求,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夯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质效果,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整改任务分工

(一)政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提升营商环境和“放管服”认识不够充分,重视程度不够高,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年底按市对县考核排名情况进行奖惩。县营商办牵头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全县通报。

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县营商办

责任单位: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2.干部作风还需持续改善。干部作风虽有转变,但不作为、不担当、懒政、怠政现象在少数干部身上仍时有发生。调研中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在工程招标、项目审批、办理证照方面仍然存在盖章难;我县某企业为了开一个证明,跑了半个月时间才办完;某个体工商户反映在办理健康证时,化验结果要等几天,增加了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某农资经营户反映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重检查、重罚款,轻指导、轻培训,缺乏对农资流动商贩的日常监管;个别食品、旅馆业经营户反映某部门定点制作公示牌费用偏高。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关于严肃营商环境纪律的通知》,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失职失责、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实不力及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切实加强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开投诉举报热线,统筹运用网络、电话、手机随手拍、信访、微信“五维”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牵头部门:县作风办

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上级审批权下放后,县、镇承接能力不足。虽然县、镇都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在大厅进行行政审批,但入驻服务中心的个别部门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个别单位安排临聘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技能不熟;少数部门窗口仅有“收发室”“中转站”功能,只能咨询不能办事。

整改措施:实行县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全覆盖,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只跑一次”和便民服务“零跑路”事项,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窗口人员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培训,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各部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加强督查考核,杜绝“明进暗不进”情况发生。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各窗口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执法机构编制紧张,执法力量较弱。全县11个镇政府都成立了市场监管所,但是由于大部分镇缺人,监管还存在“落不实”情况,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广货街镇现有个体工商户303户(其中农家乐195户)、企业54家,镇市场监管所编制5人,实有人员3人,在岗仅2人,其中1人还在镇政务服务中心上班,只有1人有执法证。江口回族镇市场监管所也只有2人,仅有1人有执法证,监管责任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各镇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基本监管责任不缺位;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不出问题,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优先补充镇市场监管所人员。县司法局加强培训,及时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确保持执法证人员数量达到法律法规要求。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各执法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5.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够顺畅,机制还不够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知晓度不高,补助程序繁琐、申请困难。

整改措施:建立政企交流沟通长效机制,对企业反馈的营商环境问题及时交办责任单位。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将政府所有优惠政策、合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程序公开告知,增强政策透明度。

牵头部门:县营商办、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保护与开发并重,市场要素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1.部分企业因秦岭北麓环境整治关停后至今未能复工生产,需要有关部门尽快给予明确指示,不能一关了之。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政企座谈会,对受秦岭北麓环境整治影响企业开展调研,明确政策红线,指明发展方向。

牵头部门: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用地指标太少,影响企业落地。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政策,在确保基本农田“红线”的前提下,合理增加用地指标,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条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大部分企业反映,银行对企业贷款主要是抵押贷款或变相抵押贷款,且抵押率逐次降低、贷款额逐次减少,银行慎贷、惜贷、拒贷现象时常发生。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融资担保、信用等金融服务机制尚不健全。

整改措施:加大金融业发展支持力度,促使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领域流动;规范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合理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广“还贷周转金”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贷款问题;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探索扩大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和方式;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积极适应银行要求;用好财政贴息,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营改增”后小微企业的税赋增加。“营改增”后,税制变化导致的实际税赋有所提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日渐困难,影响企业发展。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中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强化政策执行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5.不动产登记较慢。自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原来分散登记时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现不动产登记部门成了兜底部门,中小微企业及广大群众因无法办证影响银行贷款资产抵押。

整改措施: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性制定解决办法,采取“新证新办法、老证老办法”,让产权人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6.工业用电优惠政策未落实,工商企业用电未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明确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牵头部门:县电力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7.信息互联互通还未完全实现。还没有实现全省统一、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平台,没有打通数据传输壁垒,让所需信息一目了然,各环节各取所需,不再重复提供相关资料。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政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8.建筑行业人工费取费标准较低,与市场价差距大。建筑企业反映,我县招标工程仍在执行2011年劳动力价格(综合人工单价55元/工日,我县现在仅小工工资就达120元-150元/工日),取费标准远低于市场行情,企业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经营,不利于工程质量的保障和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对建筑行业人工费取费标准进行调整。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1.从总体上看,外来企业普遍反映我县的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提升,对我县的发展环境比较满意。但一些企业也反映在发展中不仅要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还要腾出大量精力来解决企地矛盾及其它困难。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保障行动和项目作风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切实担负起保障项目建设的职责,加强对项目所在地村组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形成人人支持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作风办、县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镇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对群众不诚信、不遵守合同协议行为没有过硬的处理措施,企业权益不能得到有力维护。

整改措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对涉嫌严重政务失信行为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影响企业经营水平提高。

整改措施:结合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各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学校转化科技成果。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4.企业普遍反映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招工难、用工难,用工成本持续上升。

整改措施:制定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着力提高人才政策“含金量”,以政策优势集聚人才优势。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制定完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相关要求

(一)聚焦整改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6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潜  联系电话:6821544  13700253501)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社情民意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对社情民意反馈的营商环境问题及时交办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办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尽快协调解决,办理结果要书面回复反映人,并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督查督办。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督办预警,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镇和部门进行约谈;要汇同县考核办强化督查考核结果应用,对影响全县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