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以政治的高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作者:晁俊杰 苏兵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06-24 16:34 【打印本页】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此前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足见其紧迫性和重要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人民广泛参与,各级“一把手”亲自挂帅,扎实有效的推进,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取得阶段性胜利。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干警,既担负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的责任,又占据着广泛群众基础的最大优势,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一年多来,本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本领,感悟颇深。本人认为:

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首先应强调政治性。因为它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维系着社会的安宁与和谐稳定,始终应坚持党的领导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与国家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政治责任始终要扛在肩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始终站在第一线,敢于亮剑。要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建立起完整的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三年目标任务。

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还要强调人民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精心部署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三年人民战争,是一场与黑恶势力较量的攻坚战。我国有十几亿人口,只有全国动员、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最深入、最彻底的解决根本性问题,真正让黑恶势力犯罪无处藏身、无生存空间。

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也离不开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10月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同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掌着国家的正义天平,必须坚持法律标准,对黑恶势力犯罪应按照刑法规定和“两高两部”有关指导意见,依法进行审判活动,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确保裁判结果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努力实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目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