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林麝观光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gznsxtcwz/2019-002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7-05 09:16 | 成文日期: | 2019-07-05 08: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林麝观光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林麝观光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CG-201932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915-69612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915-32247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林麝观光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3、采购预算:532114.95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含贰级)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1)~(4)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9年 07月5日-2019年07月11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谢绝邮寄。
3、发售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4 时30分
2.磋商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4 时3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宾馆3楼会议室
十、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5号
开户银行: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开户名: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100 1662 2110 5250 5715
联系人:汶伟鹏 联系电话:0915-3224766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