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秀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2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10-23 16:41 | 成文日期: | 2017-10-23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17〕7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任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任命:
李秀清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陈前平同志为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脱贫攻坚专职督查专员;
祝国华同志为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脱贫攻坚专职督查专员;
彭幼强同志为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书林同志为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耀辉同志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喻海金同志为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鹏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苗同志为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为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吕家彩同志为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涂新隆同志为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启会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党 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芳琴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何小玲同志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 侠同志为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佳同志为县收费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守德同志为县垃圾污水处理协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斌同志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向征华同志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剑波同志为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
学校宁陕分校)副主任(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郝明金同志为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 校宁陕分校)副主任(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和平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亚玲同志为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胡茂毅同志为县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国涛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汪 淼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仕美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 星同志为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全任同志为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开发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华克艳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东同志为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军同志为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秉刚同志为宁陕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春燕同志为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免去:
刘厚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秀清同志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春丽同志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幼强同志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全任同志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潘升友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代峰同志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吕家彩同志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春燕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涂新隆同志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李 侠同志县农村财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忠平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职级待遇);
刘和平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韩耀辉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斌同志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付国涛同志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陈华同志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小军同志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