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22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7-24 10:44 | 成文日期: | 2019-07-24 10:4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主管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宁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工作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审批事项公开、收费额度公开、监督渠道公开。并实行亮牌服务,坚持服务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服务项目否决报备制、服务投诉核查制,努力打造服务形象,以一流的服务取信于民。
(三)提高办事效率。对所有服务事项,除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之外,一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以方便人民群众。对单位和群众的法律咨询电话和上门进行办案、办证咨询的做到即问即答;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审查,手续齐全,情况属实,符合规定的即时受理,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对一般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计算在期限内;对人民群众申请代理的各类案件,凡符合规定办理条件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应及时代理。
(四)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和诚信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文明服务窗口。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受理机制,及时核查处理群众投诉,对违纪违规和违背承诺的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投诉群众。
(五)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我局投诉受理电话为:0915-682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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