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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24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4-17 11:45 成文日期: 2017-04-1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35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范和降低传染病疫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号)要求,现就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

随着天气转暖、呼吸道、肠道、病媒生物及自然疫源性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呈散发趋势,乙肝、手足口病、麻疹等乙丙类传染病有上升趋势。“五一”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特别是随着气候的变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加,疾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联防联控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对我县重点传染病疫情要迅速安排部署防控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卫生计生、教育体育、农水科技、市场监管、宣传、财政、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享防控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县爱卫办要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开展大清扫、大擦洗活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清除蚊蝇滋生地,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县农水科技局要依据H7N9禽流、狂犬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动物免疫、检疫、扑杀、消杀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活禽市场的监管,监督活禽市场规范经营。公安、住建等部门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县卫计局要坚持对疫情报告情况的审核和分析,并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农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监测管理,做到统一部署,密切合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一旦发现聚集性和暴发传染病疫情,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标本,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县疾控中心要严格落实疫情值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测,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同时,要注意与发生疫情的相邻地区建立县际间的疫情监测联防,相互通报疫情,协同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有效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切实减少、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和发热门诊的有效运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麻疹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病例、重点人群聚集性病例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医务人员常见传染病重症早期识别培训,一旦发现重症病例,要按照“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提高重症和危重症病例救治的成功率。

(三)重点做好学校、幼托机构和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学校手足口病、水痘和腮腺炎等常见病的预防;学校要落实各项卫生防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确保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和复课、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健康教育宣传等措施落实到位。县交通局要落实交通工具日常消毒管理工作,做到勤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县卫生监督所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宾馆等公共场所监督管理,落实卫生消毒管理措施。

(四)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卫计、宣传等部门要及时做好疫情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宣传报道口径,关注有关谣言和歪曲的报道,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消除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协调开展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微信等多种形式,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县疾控中心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在电视、广播或人口集中场所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普及春夏传染病防治知识。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健康教育促进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事关群众健康的大事时刻抓在手上,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切实把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财政局要安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工作经费,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需要。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措施不力,造成传染病流行、蔓延,或因处置不当引起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