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24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5-02 11:53 | 成文日期: | 2017-05-02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43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一行动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推动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检查整治内容。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
(二)责任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县镇联动”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县公安局负责大型节庆活动场所、民爆物品、九小场所的安全检查;县交通局负责客运企业、地方公路施工安全检查;县公安交警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县消防大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的安全检查;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及液化气、天然气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检查;县经贸局负责工贸企业、民爆物品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学生安全检查;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网吧、歌厅及文物管理场所的安全检查;县移民局负责引汉济渭施工及配套工程的安全检查。县农水科技、国土、民政、卫计、电力等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所属行业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五一”、旅游旺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盯住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非法违法问题要实行联合执法铁腕打击。
三、时间安排及行动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自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时间为1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4月28日):安排部署阶段。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本辖区、本行业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为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将从4月25日至28日组织开展突击暗访活动,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首场行动。
第二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集中统一行动阶段。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各自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县安委会将进行重点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安委会专家组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安委会组织专家组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注重检查实效,改进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具体由各镇、各行业部门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由各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各镇、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并跟踪企业自查进度。
(二)各镇、各行业部门组织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和各行业部门开展全面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是要根据工作任务,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对所监管行业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大排查;二是对各镇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镇也要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生产安全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
(三)县安委会督查。在排查整治行动启动后,县安委会要及时掌握行动开展情况,不间断地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复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各行业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懂业务的领导、干部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实行对标检查,严格对照有关行业规范、标准,查实找准问题和隐患。带队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防止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要走到、问到、看到、查到,尤其对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平时监管不放心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全面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对组织部署不到位,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镇和部门,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打非治违”不力,导致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发生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三见面”,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见面”,落实监管责任和要求;要与辖区镇监管责任人“见面”,落实督办责任和要求。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次集中统一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应在6月底前整改完成。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安委办要适时组织督查和抽查,对各镇、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对因检查走形式、工作不实不细、遗漏问题或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的,要公开通报情况;凡因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加强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排查整治的基本情况、查出的具体问题隐患、执法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等,重大隐患和执法处罚情况要列出清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