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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25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4-17 16:03 成文日期: 2017-04-1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40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宁陕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我县是中办定点扶贫县,2016年被列为全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试点县,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兜底成效显著,被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以兜底脱贫“宁陕模式”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为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兜底线功能,建立起兜底动态管理保障机制,实现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良性有序的全域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中、省、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为指导,深入落实《宁陕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围绕两个目标(兜底对象一个不漏,兜底工作全省领先),突出两个重点(完善兜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新建3处“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坚持四个结合(驻村帮扶与面上帮扶相结合,政策保障与自我发展相结合、集中供养与社会代养相结合、医疗救助与合疗报销相结合),实现四个全覆盖(兜底全覆盖、供养全覆盖、救助全覆盖、关爱全覆盖),编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确保低保准确率95%以上,2018年底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县人民共享全面小康成果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应保尽保、托住底线。确保所有“两无”(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人口)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加大力度、提高水平。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统筹推进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织密网络。强化制度衔接、扫除救助盲区、补齐保障短板,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兜底保障安全网。

(四)动态管理、良性有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随时申报、随时核查、随时审批纳入救助;超出救助条件的对象,随时复核申报停止救助补助。做到有进有出、客观公正,经得起监督与检验。

三、保障对象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主要分农村低保与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两大类,具体分类保障动态管理情况如下:

(一)农村低保对象。

保障条件:凡具有本县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保障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3015元,与扶贫标准一致,实现“两线合一”。以后,按省市标准逐年提高。

保障程序:镇人民政府是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县民政局是审批的责任主体,各镇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三环节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一榜公示、民政所审查、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骤,做到据实保障、应保尽保。

动态管理:当年底无业脱贫、无力脱贫或因各种原因返贫的一般贫困对象,在次年初按低保申请审批程序纳入兜底保障,做到应保的一个不漏。同时,各镇要按动态管理A、B、C三个类别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走访调查,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增发、减发和停发动态管理情况。A类: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审一次;B类: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审一次;C类:家庭成员为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审一次。在动态管理复核过程中,各镇要将脱贫的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当年通过产业、务工等方式脱贫且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或因户籍变动、死亡等原因应取消的低保对象,应及时上报取消保障,做到不应保的一个不多,实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常态化。

渐退帮扶:通过自身努力或政策帮扶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但收入不稳定的农村低保对象,继续享受一年(12个月)的保障,并对家庭中有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二级重度残疾成员的再延长半年(18个月)的保障,对有其他类别等级残疾成员的再延长一季度(15个月)的保障,有多个残疾成员的家庭按残疾程度最重的一个计算延长期限,以巩固扶贫措施带来的“造血”效果。

(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供养条件:凡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供养形式:农村五保供养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由镇村组织五保对象体检后入住敬老院,由镇人民政府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五保对象入住后,由敬老院保证衣、食、住、医、葬相关事宜;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镇人民政府按“三同四一”(同吃、同住、同户口和一户、一本、一照、一协议)要求明确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分散供养协议,使五保对象的衣、食、住、医、葬得到有效保障。五保对象死亡后统一在县级公墓与敬老院公墓安葬,便于组织院民开展祭扫活动,确保五保老人活的有尊严、死亦有尊严。孤儿由各镇政府明确监护人,并与其签订监护协议,实行分散供养。

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为6000元(其中现金不低于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55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300元/人年),五保对象死亡后延发一年供养金用于逝后安葬费;孤儿供养标准为800元/人月。

动态管理:凡符合特困供养对象条件的,按申请、审核、审批三环节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一榜公示、民政所审查、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步骤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季度定期开展供养对象走访调查,因户籍变迁、死亡或已不符合供养条件需退出供养的对象,及时停止发放补助金,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衔接,有效遏制返贫。做好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和临时救助三项制度无缝衔接,并用政策、并项推进、并力遏制脱贫,确保所有兜底对象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低保、三无和孤儿对象全部由民政统一资助参合,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就医后经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享受民政医疗救助。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将县医院、中医院和18个镇卫生院及安康市精神病医院汉阴分院确定为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对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实施“一站式”救助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基本实现县镇免费、分级诊疗。二是完善灾害救助制度。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及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助相统一;指导全县11个镇68个村修订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平时的备汛储备、应急值守、灾后救助和冬春困难生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本着“救急难兜底线”原则,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与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按1至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实现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保障能力。实行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五制”管理,在进一步提升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基础上,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应保尽保。一是加快推进失能中心二期建成投用,实现失能五保老人全天候照料、精细化护理,确保失能家庭放心,全力脱贫致富奔小康。二是抢抓易地搬迁机遇,新建3处600个床位的“两院合一”兜底脱贫交钥匙工程安置房。其中,校场村交钥匙工程按“院中园”规划失能关爱园和临终关怀园,建成投用后,可让失能五保老人享受到临终关怀安然逝去,避免敬老院老人去世影响其他老人心情的弊端,构建覆盖全县所有五保老人、失能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社会关爱保障体系。三是实现全县原敬老院和新建交钥匙工程集中供暖全覆盖,并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切实改善与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

(三)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充实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坚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救助和边缘困难群众救助为主的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保持全市领先水平。二是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工作镇受理、县审批两个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随报、随查、随审批不拖延。三是将城镇低保纳入县对镇目标责任考核,细化低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到100%。同时,将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差错登记,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镇,县民政局先行下发整改建议函,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差错登记,差错登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四是修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五制”管理等社会救助制度,将省市层面的方针政策以文件形式进行细化明确,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五是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引导,推行社会救助会议评定常态化,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小组会、院落会等形式,从政府作用、个人权利、家庭责任、社会参与等方面,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及公平公正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营造好全县兜底脱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起全社会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