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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25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5-16 16:14 成文日期: 2017-05-16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5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按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29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安住建发〔2017〕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创新方法、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应改尽改、全部实施。凡属于改造对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都要集中在今年内全部改造,为全县按期脱贫奠定基础。

2.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改造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美观、适用节能、防风抗震,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3.精准对象、严格标准。改造危房必须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非易地扶贫搬迁户,实施改造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标准进行,并充分尊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意愿,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有效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统筹建设、重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统筹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重点解决住房安全、美观、“三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重点解决院落整洁、“三堆三乱”、环境美化问题。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改造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象确定

凡属本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购房(或建房)户且房屋已成危房划定局部危险(C级) 及以上级别的均纳入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评定方法标准》(附件5)划定局部危险(C级)的,实施修缮加固。划定整栋危房(D级)的,实行拆除重建或列入扶贫搬迁安置对象。

四、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修缮加固的,户均按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拆除重建的,户均按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重建面积按照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参照陕南移民搬迁相关政策执行。

五、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分六个阶段实施。

1.信息核查阶段(2017年5月5日至20日)。各镇应于2017年5月20日前,认真填写上报《宁陕县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附件1)、《宁陕县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附件2)、《宁陕县    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3)、《宁陕县    镇录入信息系统未实施改造农户台账》(附件4),并组织村、组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评定方法标准》(附件5)明确的标准,逐户精准核实,准确划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认真填写《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登记表》(附表6),初步统计汇总出应该纳入危房改造的对象,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2.申报审核阶段(2017年5月21日至25日)。按一户一表的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填写《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定表》(附件7),农户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改造意愿等基本信息本人签署意见后,报村民小组、村(居)委会、镇政府核实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经县扶贫局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审定名单最后由各镇负责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

3.信息录入阶段(2017年5月26日至31日)。由各镇政府按照审核确定的对象,分别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立准确完善的信息档案。

4.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由各镇政府按照方便节约、提高实效、确保质量的要求,以镇为单位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分片划分标段统一实施改造,霜冻期来临前全面竣工。

5.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2月5日)。按照改造完成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由县住建局会同各镇政府、村组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附件8)组织验收。由各镇负责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附件9)和《宁陕县    镇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花名册》(附件10),以正式文件报告县住建局。

6.补助兑现阶段(2017年12月6日至31日)。县住建局依据各镇报告及审核报送的《宁陕县    镇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花名册》(附件10),按标准核销拨付补助款给各镇,由各镇兑付给施工单位。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文忠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高山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扶贫局、搬迁办、住建局分管领导及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副局长杨光平负责日常办公。各镇和县财政、扶贫、搬迁办、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各镇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底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全部改造到位,按期脱贫。 

附件:1.《宁陕县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台账》

2.《宁陕县    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3.《宁陕县    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统计表》

4.《宁陕县    镇录入信息系统未实施改造农户台账》

5.《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评定方法标准》

6.《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登记表》

7.《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定表》

8.《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9.《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

10.《宁陕县    镇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