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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26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6-14 16:37 成文日期: 2017-06-14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6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监察局制定的《宁陕县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宁陕县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

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宁陕县监察局


根据省、市、县政府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推进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利用半年时间,由县监察局会同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中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县级工程质量监管各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担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规定,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处置问题线索。各镇政府和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方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受理,分级分类办理。对属于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实行专人受理,做到来电有人听、来信有人收、来访有人接、网络有人看,及时受理,分级分类办理。对属于本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迅速办理,对属于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对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果断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二)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等行为。

县发改局加强对项目审批、项目稽查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市场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核准、审核、稽察中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在招标投标中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中徇私舞弊,公开不及时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对官商勾结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查处不力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程序、以权谋私的,在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组织开展对规划编制、变更环节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对在规划许可、规划验收、执法监察等活动中吃拿卡要的,擅自变更规划搞权钱交易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工商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工程建设商品市场行政执法和商标侵权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党员干部在质量管理、商标监管、广告监管、主体监管、行为监管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的,办“人情案”、以案谋私、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重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的监督检查。发现执法不公、滥用自由裁量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发现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发现对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县监察局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执纪监督,紧盯城乡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和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一般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主责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各镇政府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任务落实,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整治什么问题,努力形成监管防控、惩治追究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镇政府和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是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主体,也是该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要切实把本镇本部门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实抓牢,确保落细落实,见到实效。对工程质量监管领域违规违法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县监察局要选取工程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次整治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廉政堤坝。要找准在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中的职责定位,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1日至6月20日)。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6月21日至10月10日)。按照本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10月11日至10月2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实施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计划,是全面推进“三个助力”工作,打赢“三场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镇政府和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局中来谋划、抓落实。要从保障实现追赶超越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官商勾结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区域或行业统筹,结合实际务实推行此项工作。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研判分析,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10月25日,每半月将本镇本系统本部门工作情况报县监察局。要严肃查处问题,把查办官商勾结案件作为衡量专项行动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核查力度,突出查处重点,坚持严查重处,确保抓出成效。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县监察局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研究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领导、务实推进,既做好本级相关工作,以上率下、做出示范,又加强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实下去、见到实效。县政府由常务副县长陈泽勇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县监察局作为主责部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具体办公。各镇政府和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县监察局的工作对接。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地不实的视情约谈问责;对未按规定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将作为各镇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县直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对全县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建议,并形成情况报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