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7-24 16:45

类别:B

宁林函〔2019〕160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于1995年组建城关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设3个班30名消防队员,经过不断探索、发展和壮大,现已发展到1个半专业森林消防大队14个消防中队29个班300名消防队员,20多年来,他们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多次受到省、市、县森林防火部门的表彰。

1995年在建队时规定,消防队员生活补助防火期内每人每月80元,扑火补助白天20元,夜间30元;2002年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扑火补助未变;2007年扑火补助提高到白天30元,夜间40元,生活补助未变。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县这支强大的防灭火队伍,2013年11月县防火办向县政府提出关于提高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员生活和扑火补助的报告,建议将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员生活补助防火期内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队、班长每人每月180元(含电话补助费),扑火补助每人每天100元,留守火场人员每人每夜80元,其他扑火人员的扑火补助参照消防队员的标准执行,其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县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具体由林业部门拿出具体意见执行。2013年经县林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先将扑火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生活补助暂时不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县执行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员生活补助和扑火补助与现阶段劳务用工工资水平有较大差距,当前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县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职责正在划转和调整中,待职能明确后我们将结合现代劳务用工有关政策,拟定我县新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员生活补助和扑火补助标准,提交县政府同意后在下一轮森林防火期执行。

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林业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储召艳             联系电话:682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