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公安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25 09:30

类别:C

宁公函〔2019〕37号                     签发人: 蔡邦奎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柯尊弥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设立新场镇驻地派出所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联系县相关部门就设立新场镇派出所进行了调研后,现答复如下:

1998年3月,经安康市(原安康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一乡(镇)一所的原则在新厂镇(原新厂乡)设立了派出机构梅子派出所。2002年8月,根据全县行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我局基层派出所设置进行调整,撤销包括新场在内的贾营、狮子坝、新建、梅子、新场、钢铁、黄金、沙坪、丰富等9个派出所。

多年来,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恢复设立派出所、新场派出所、丰富派出所的建议和提案,我局进行调研,并向机构人事编制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汇报。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建设规定,对于人口较少、治安状况良好的地区,不设立公安派出所,加之近年来全县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等原因,在这些乡镇没有设立公安派出所。

目前,全国正在严控机构编制增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有关人员问题的意见》(陕发[2005]7号)和安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康市编委办、安康市监察局《关于重申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编办发[2013]46号)文件规定,各级党政机构数量和行政编制总量均不再增加,安康市不再增设新的行政机构。这些文件及规定,也限制了派出所的增设,请您理解。

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在设立派出所的建议和提案后,在当前不能设立派出所的情况下,我局在这些镇政府建立中心警务室,并要求辖区派出所派民警进驻警务室,指导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防范,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同时,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力量,加大警务室民警的配备和管理,加强警务室工作考核,切实做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积极为辖区群众办理相关事务。


宁陕县公安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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