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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宁公函〔2019〕21号 签发人:蔡邦奎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复函
邱桂芳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实施梅子镇天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宁陕公安工作的关注。梅子镇位于三县结合部,特别是近几年重点项目建设相继落地实施,人流、资金流不断增多,社会治理难度增大,加快推进视频监控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梅子镇建设实施视频监控的重要性,我局已将梅子镇视频监控建设纳入了“雪亮工程”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并于2018年、2019年,分多批次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到梅子镇及所辖村(社区),进行了实地察看和深入走访调查,在梅子镇主要路口及道路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实现高清视频监控、人脸抓拍、车辆监控等功能,建成后必将对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但启动“雪亮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大,我局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抓紧完善“雪亮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加快评审论证进度,力争尽早项目立项、启动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公安工作更进一步。
此复
宁陕县公安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高章辉 联系电话:1390915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