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7-25 18:10

类别:B

张富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桅杆坝村安装路灯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正逐步改善,随之带来的活动范围的扩大,使得农民对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照明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在全县40个贫困村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亮化工程安装了路灯775盏,2018年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期间,由于国开行明确不给予贷款,造成项目资金短缺,只能紧急叫停。按照县委县政府2019年工作安排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六号会议纪要》《宁脱发〔2019〕1号关于印发宁陕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今后一律由农业农水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住建局今后不在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为城乡建设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李晓毅             联系电话:1816505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