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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林函〔2019〕165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号建议的复函
吴礼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上野猪繁殖能力强、缺少天敌,种群数量明显增多,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危害。
因野生动物补偿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现行国家政策仅仅针对国家及省重点保护动物肇事补偿,野猪属于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不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偿范围,而地方政府财力又相对薄弱,从而造成了补偿措施因地方财政困难无法完全落实,无法做到“应赔尽赔”,也就造成了野猪肇事一直未得到有效补偿。
针对一般保护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与人保财险公司已达成承保协议,把全县群众野生动物人身伤害及财产受损纳入保险范围,用以解决国家政策无法惠及的野生动物肇事部分,9月底前可落实到位。
宁陕县林业局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曹勇 联系电话:682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