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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宁公函〔2019〕33号 签发人: 蔡邦奎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何世顺委员:
您的“关于恢复金川派出所”提案,现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根据治安管理需要和警力紧张的实际情况,县公安局在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将原金川派出所2名警力合并收缩至江口派出所集中办公。同时,我局在金川镇设置了中心警务室,安排1名民警和1名辅警承担金川镇辖区有关警务工作。
金川镇辖1275户3825人,人口较少、治安状况总体平稳,2014年前金川镇曾一度实现500天零发案。2018年,金川镇发刑事案件2起,治安治安案件查处4起。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建设规定》,对于人口较少、治安状况良好的地区,不设立公安派出所,且我局江口派出所能够按照县局统一安排,保障金川警务室一定数量警力,在辖区能够较好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宣传、治安防范等警务工作。
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加大了金川警务室民警驻勤天数,要求警务室民警每周驻勤不少于3天,针对代表反映的户籍办理不便的问题,采取了户籍预约集中办理、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同时加大对村组干部、治安中心户长、治安积极分子培训力度,发挥其基层治保作用,全力维护金川镇治安稳定,力争赢得群众满意。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公安工作做得更好。
此复
宁陕县公安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刘玉寅 联系电话:6823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