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第12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17:50

类别:B

宁农水函〔2019〕94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1号建议的复函


刘长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永红村田坝安置点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河堤已列入2019年整合资金项目,项目实施业主为龙王镇。但受资金限制,不能一次全部建成,只能逐年分段建设。目前国土部门土地复垦项目较多,大量资金用于护田河堤建设,我局将积极与国土部门衔接,争取将其列入土地复垦项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