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9:22

类别:B

宁农水函〔2019〕111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朱进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七里村修建水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局结合七里沟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在七里沟村修建多条渠道,基本将灌溉面积较大、建设效益较好渠道修建,但受投资限制,部分渠道未予建设。2017年以来,我局已无灌溉渠道专项建设资金,所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整合资金。整合资金项目实行镇村申报、部门审核、脱贫指挥部会议决定方式确定。目前,2019年度整合资金计划已全部下达,没有许家城村渠道。我局将与镇村协调,争取将其列入2020年整合资金项目计划。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