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9:35

类别:B

宁农水函〔2019〕84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复函

侯怀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麻庄村3处堰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2017年,我局利用国开行贷款,修建了一部分堰渠,后因政策变化,国开行不再贷款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修建狮子坝村堰渠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因资金有限,整合资金只能优先用于保证贫困群众脱贫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今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麻庄灌溉堰渠未列入计划。

2019年机构改革时,已将国土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划归我局,高标注农田项目资金可以用于灌溉渠道建设。目前我局正在编制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已将麻庄村列入规划,规划已在5月中旬上报市农业局,待审批通过后,即可安排部分建设资金用于麻庄灌溉渠道建设。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