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来源: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31 11:54

类别:A

宁移办函〔2019〕54号                       签发人:张龙虎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周从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贫困户安全住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全县群众安全住房问题,按照县脱贫指挥部和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我办牵头,组织对全县安全住房情况进行深度排查,核实解决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安全住房问题。我办对各镇排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2019年4月27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排查出贫困户不安全住房采取6种措施予以解决,对非贫困户不安全住房采取3种措施予以解决,明确了责任,落实了资金,迅速在全县开展了安全住房攻坚战,全力解决不安全住房问题。你所反映的城关镇狮子坝村上报需解决安全住房的贫困户5户16人,非贫困户22户56人,我办与镇村逐户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其中,你户已通过村镇上报,在幸福安置社区安置享受同步搬迁政策。目前,对于同步搬迁户的搬迁户补助资金我县严格按照《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最高补助5万元,这是政策红线规定,目前无法加大或者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搬迁工作。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戚文刚    联系电话:0915-68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