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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下闸蓄水阶段)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32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8-05 15:49 成文日期: 2019-08-0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9〕5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梅子镇、筒车湾镇,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下闸蓄水阶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

库底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下闸蓄水阶段)


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库底清理工作是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做好库底清理工作,对防止水库水质污染,保护库区及下游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保证枢纽工程安全运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各项工作,确保大坝按期下闸蓄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64-2014)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实施方案(下闸蓄水阶段)》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及内容

各类建(构)筑物、易漂浮物、卫生清理、固体废弃物的清理范围为三河口水库居民迁移线以下至一期围堰高程570m 以上区域;林木清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以下区域。

1.建(构)筑物拆除与清理。包括用于生产生活的各种用途、结构的房屋、附属房屋及非居住性的各类构筑物、输电线路、通讯线路。

2.林木清理。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 以下范围内的各类林木和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以下至导(截)流高程570m以上的零星树木。

3.易漂浮物清理。包括建(构)筑物清理后易漂浮的材料,如废弃的木质门窗、木质杆材、油毡、塑料等;伐倒的树木及其枝丫,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秸秆等。

4.卫生防疫和清理。包括所有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分为一般污染源、生物类污染源。一般污染源指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厕所、牲畜栏、污水池、坟墓等。生物类污染源指居民区、垃圾堆放场及耕作区(林区)的鼠类污染源。

5.固体废弃物清理:包括沼气池、废弃的污水管道、沟渠等积存的污泥、生活垃圾及废弃建筑材料等。

二、清理方法及要求

(一)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

1.土木、砖木、砖混结构房屋采用人工、机械等方式拆除。

2.框架结构房屋采用爆破、机械拆除或两者结合方式拆除。

3.建筑物密集区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时,应考虑对居民迁移线以上房屋及设施的影响。

4.围墙分砖墙和土墙两类,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推倒、摊平。

5.高出地面的水池、水渠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推倒。

6.杆塔包括铁塔、水泥杆、木杆等,各类线杆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拆除,拆除的线材、铁制品、木杆等应回收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

7.石拱桥采取爆破方式拆除,吊桥、索桥两端固定设施采取爆破或人工、机械结合方式拆除。

8.水井、地窖等地下建筑物,采取填塞、封堵、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技术要求:建(构)筑物应推倒摊平,残留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5m。

(二)林木清理

林木砍伐采用人工作业,集中堆放、运输等工序,严禁放火烧林。

技术要求:砍伐后的残留树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3m。伐倒后的树木及其枝丫,应运至三河口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 淹没范围以外。

(三)易漂浮物清理

1.建(构)筑物废弃的木质门窗、木檩椽、木质杆材、油毡、塑料及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秸秆应就地处理或运至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淹没范围以外。

2.林木砍伐残余的枝丫、枯木等易漂浮物应就地处理,或及时运至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淹没范围以外。

技术要求:建(构)筑物清理后的易漂浮材料,不得堆放在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以下;易漂浮物运输过程中不应沿途丢弃、遗撒。

(四)卫生防疫和清理

1.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中的粪便应清掏运至高程643m以上。无法清掏的残留物,应按1kg/㎡撒布漂白粉(有效氯含量大于20%,以下同)混匀消毒后清除,坑穴用漂白粉按1kg/㎡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公共厕所地面和坑穴表面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喷洒。

2.埋葬15年以内的普通坟墓应限期迁出正常蓄水位高程643m淹没范围,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或生石灰0.5~1kg/㎡处理后,回填压实;对埋葬15年以上的普通坟墓按当地民政部门规定,并尊重当地习俗处理;对无主普通坟墓进行压实处理。

3.根据水库建设的需要,采取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灭鼠。化学方法应使用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禁止使用强毒急性鼠药。投放敌鼠钠或杀鼠迷饵料量每堆20g,也可投放溴敌隆或大隆毒饵料量每堆10g。在耕作区灭鼠应在田埂上投饵,每亩投放毒饵10堆,投饵15天后,收集并妥善处理鼠尸和剩余毒饵。

技术要求:卫生防疫和清理工作应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坚持清理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防止二次污染。

(五)固体废弃物清理

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清运后的有毒固体废物场址应按卫生清理规定处理。

2.生活垃圾堆放场应根据垃圾堆龄、组成及体积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理,无法处理的生活垃圾应运至居民迁移线以上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3.无害化处理应采取堆肥法、焚烧法和卫生填埋法等方法,经无害化处理的废物应化学性质稳定、病原体被杀灭,达到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卫生评价标准要求。

技术要求:清理现场表面用农田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

三、清理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15日-7月31日)。7月20日前制定印发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启动库底清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签订卫生清理委托合同;7月31日前召开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库底清理工作。

(二)清理阶段(2019年7月30日-10月15日)。9月30日前完成居民迁移线以下至一期围堰高程570m以上区域的各类建(构)筑物及普通坟墓清理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高程643m水位线以下区域的林木清理、易漂浮物及卫生防疫清理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5日-10月20日)。组织县级自查自验,并报请上级政府初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学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万  志   县公安局局长

蔺学美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库区移民

工作站站长

成  员:张志清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杨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杨春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卢益建   县林业局局长

姜  涛   县交通局局长

王  利   县司法局局长

邓永康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局长

桂文旭   县信访局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熊  刚   县电力局局长

刘  琪   梅子镇镇长

郑伦强   筒车湾镇镇长

帖红周   宁陕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赵广利   宁陕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张金城   宁陕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由蔺学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库区清理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1.县库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开展库底清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县库区移民工作站:负责库底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招投标组织、技术指导及自查自验工作。

3.县林业局:负责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审批,对林木采伐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乱砍滥伐、疫病树木出境;清理范围内野生动物、古树的保护工作;配合采伐单位做好林木采伐范围的标识标记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林木资源处置工作。

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卫生防疫清理实施的组织、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对库区进行卫生防疫清理和灭鼠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库底清理林木资源处置变现工作。

6.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及河道砂石厂的清理。

7.县交通局:负责库区内各类桥梁的拆除清理工作。

8.县公安局:负责库底清理期间库区治安管理,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9.县司法局:负责库底清理期间的司法调解工作。

10.县信访局:负责库底清理期间的信访矛盾调处工作。

11.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库底清理过程中环境污染的监督指导和防治工作。

12.县电力局:负责做好库底清理前期断电准备工作以及库区内输电线路迁移和清理工作。

13.筒车湾镇、梅子镇:负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清库前库区移民安置全部到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辖区内涉及库区清理任务的群众积极支持库底清理工作,确保清库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清库环境。

14.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负责库区内通讯线路迁移和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另设综合清理、卫生清理、资源处置、矛盾调处4个工作组。

1.综合清理组

组  长:蔺学美

副组长:陈敬轩

成  员:王理银   汪青山   赵  航   万  涛   廖德梅  

职  责:具体负责库区建(构)筑物、固体废弃物、林木和易漂浮物的清理工作。

2.卫生清理组

组  长:杨春华

副组长:尹晓毅   张鸿全  

成  员:胡长庚   陈  敏   沈光华   华荣兰

职  责:具体负责库区卫生防疫和清理工作。

3.资源处置组

组  长:杨永杰

副组长:李  侠

成  员:涂新隆   张  波   王凤英   柳亚莉  

职  责:具体负责库区清理后的林木资源处置工作。

4.矛盾调处组

组  长:唐洪波

副组长:刘  琪   郑伦强      

成  员:彭  玲   冯君丽   贾安金   党育民    张鸿全  

余  波   李明亮

职  责:具体负责库区清理工作中的矛盾调处和维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不正当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在清理前划定安全警戒,设立警示标志牌,将闲人、牲畜等清出安全线外,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镇、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移民维稳问题的预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库底清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库底清理与验收工作。

(三)加大宣传,强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水库移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不断优化环境,积极配合库底清理工作。在集中清理阶段,对拖延、阻挠库底清理工作的,将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