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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县政府廉政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32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8-15 15:51 成文日期: 2019-08-1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9〕60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7月29日,县政府召开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将任务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坚持依法行政

1.各镇、各部门要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学法普法制度,按期完成年度学法普法任务。(县司法局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

2.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科学民主集中决策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县政府办、司法局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

3.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保障决策的质量和实施效果。(县政府办、司法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二)推进政务公开

4.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

5.群众在县政府网站的留言、“12345”热线登记事项,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提升办理质量,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县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

6.加快推进议案提案办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确保高质量完成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

7.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抓好突出信访问题处理,力求将问题解决好。(县信访局负责)

(三)深化职能转变

8.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优化环保、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防止选择执法、任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等现象。(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

9.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不见面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提升县政务中心服务水平,实施镇村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

10.将“县政府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站+村便民服务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今年政府系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对各镇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负责)

11.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搞好政策宣讲,确保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5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要进一步落实好降低社保费率方案。(县税务局、人社局负责)

12.坚决纠正变相审批、违规收费等乱象,对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开展检查,严格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负责)

13.深入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减少申办材料,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审批时限,力争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排名靠前。(县发改局牵头,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1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后,县发改、环保、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研究有关政策,做好产业规划,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程序和市场准入清单进行审批。(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5.近期内召开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对招商引资待建项目进行会审,为企业提供可开发范围,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汇编,明确招商引资范围,坚持执行招商引资准入负面清单。(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6.对全县上半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标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找准缺项短板,落实改进措施,提升和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排名进入全市前列。(县发改局负责)

(四)从严监管重点领域

17.强化扶贫资金全方位、全口径、全过程的监管指导。由各分管副县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县第二季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截至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强研究、确保8月10日前整改到位;推进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风险防范能力。(县审计局、财政局、脱贫办牵头,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 

18.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开展一次管理“回头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完善村集体产业扶贫利益连结机制,发挥村集体经济通过利益分配发展壮大的作用,让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分享红利,增加收入。(县脱贫办、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各镇负责)

19.按照突出带贫益贫,实现稳定增收的要求,对市场主体、企业奖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坚决杜绝产业扶贫“一补了之”“一奖了之”。(县脱贫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20.严肃查处侵吞、挪用、挤占、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切实做好审计当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防微杜渐,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

21.严肃查处各镇、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精准,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坚决纠正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县脱贫办负责,各镇、各部门配合)

22.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坚持“576”脱贫退出标准,扶真贫、真扶贫,切实提高脱贫质量,严防“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退出精准率达100%。(县脱贫办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

23.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秦岭生态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针对省委专班检查反馈14个、县级“回头看”自查反馈未彻底整改到位问题,以坚决的态度、快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力争8月底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县秦岭办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

24.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各镇各部门要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到位。(县扫黑办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

25.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各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解决阻挠项目施工、强行承揽工程、强买强卖等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县公安局、扫黑办负责)

26.认真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做好《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27.对不按招标合同履约施工、项目竣工长期不做工程决算、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和政府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操纵工程项目等问题,要加强监管,研究工作机制,采取措施,加大重要环节监管力度。(县发改局负责)

28.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调研,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各层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29.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要求,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县财政局负责)

(五)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30.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坚持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县财政局负责)

31.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长期沉淀的资金按要求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需要支持的领域,从严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县财政局负责)

二、有关要求

1.夯实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紧扣目标任务,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的要求,认真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有力。

2.坚持协调联动。对涉及跨领域、多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提高工作实效性。

3.强化督查督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台账,加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对未落实或未达进度事项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