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9-05 10:32

类别:A

宁自然函字〔2019〕236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复函


段登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6月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分散登记时期历史遗留的诸多政策性难题问题逐步显现,由于现行法律体系内缺乏明确的“承上启下”的处理程序、标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定程度制约了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为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稳妥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多次牵头组织我局及住建、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针对问题反映进行了具体研讨会商,并陆续出台了一些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企业及群众办证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化解,但距干部群众的办证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您提出的加快解决单位职工办理集资房、房改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结合登记工作实际对办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进行了研判,我局认为尽管县政府及我局已依法依规出台了一些处理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但自然资源部门一家推动工作乏力,解决干部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还需县政府统筹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担当形成合力才能从根本上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为此,我局已特向县政府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请县政府加快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堵点疏解工作,依法依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稳妥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任务,请县政府尽快召集住建、林业、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把握底线,便民利民,维护权益”处理原则,研究制定处理办法。相关处理建议我局已以宁自然资字(2019)65号文件上报县政府。

(二)请县政府按照2017年5月5日《宁陕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确定内容进一步统筹部署,将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牵头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房、经适房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进行督办考核,对相关单位排序限时,以切实加快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切实做好工作的跟进及后续服务工作。

附件:1、宁自然资字(2019)65号.pdf

2、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pdf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日


联系人:梁爽                                   联系电话:1367915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