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关镇汤坪村农村环境整治(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fhcxjsj/2019-002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9-10 16:48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16:4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城关镇汤坪村农村环境整治(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项目已由宁发改农经〔2018〕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公司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汤坪至县城。
2.2工程规模:210国道石宁二级公路汤坪至县城段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安装道路照明灯进行亮化,对道路两侧实施绿化,修建沿道树池、花坛、修建挡土墙,对裸露山体进行美化,在重要地段建设节点景观。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800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7其他要求: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岗位证书。
3.2监理标段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监理执业资格。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施工标段需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且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实有效的证明);提供网上自查的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截图;五大员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与本工程专业一致的职称证书,提供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监理标段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所有资料需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689150034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