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宁人社函〔2019〕59号 签发人:段多铭 钱 秀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90号建议的复函
廖佑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办女子创业协会的建议》提案(第90号)已收悉,依据县人社局、县妇联职能,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成立女子创业协会,构建女性创业合作体
我县约有300余名女性在创业,但绝大多数处在各自为政、独立创业的阶段,缺少一个组织将创业女性联系起来,资源互补,共同创业。成立女子创业协会也成了当务之急,专门为创业女性提供服务,为女性创业提供一个交流平台,通过女性创业者之间的合作,在创业协会内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我局正在积极配合妇联开展相关协调工作,争取早日建成。
二、通过对优秀创业个人和团体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女性创业。女子创业协会成立之后,对创业协会进行推荐的县内优秀创业个人和创业团体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对于创业成果予以肯定,宣传创业,鼓励创业,吸引更多的大学生走上创业之路,最终在我县形成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对女性创业者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创业群体创业。
我局将以女子创业协会为载体,对于加入女子创业协会的创业者予以政策倾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帮助他们度过创业困难期。
1.通过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进行资金扶持。对于创业的女性,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小额担保贷款。
2.通过培训进行智力扶持。对于创业初始阶段的创业者,定期组织创业培训,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对于创业已经有一定基础进入创业瓶颈期的创业者提供短期的创业指导,帮助他们找准后期发展方向,度过创业瓶颈期。
廖佑菊委员,再次感谢您对于我县女性创业工作的关心,县人社局、县妇联会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创优环境,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女性通过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关注女性创业工作,能够为此项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胡顺芬 姜 怡 联系电话:0915-6826028 68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