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类别:A
宁交函〔2019〕44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谢细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黑车)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出租客运市场环境的关心与关注,今年以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开展专项打击非法营运的整治工作,使非法营运的势头有所遏制,但仍有部分车主受到利益驱动,建立微信群,发布拼车、顺风车信息,不时的从事非法营运,给社会的稳定及公众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侵害了守法经营业主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针对盘踞在我县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没有营运资质的“黑出租”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我局正安排执法人员逐一摸排,对涉嫌车辆下发告知书,对存在非法营运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我局将继续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以城关镇、广货街、太山庙、四亩地、筒车湾等乡镇学校及幼儿园为中心,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采取“一车一议、一车一案”,坚决遏制非法营运的上升势头,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优化道路运输经营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682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