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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07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发挥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归口管理各民主党派,为县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四)统一领导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贯彻全县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受县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全县对台、侨务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有关工作。

(七)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下级分管统战工作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统战工作宣传教育。

(十)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统战团体、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依据宁字〔2019〕16号《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县民政局的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不再保留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设政办股和综合事务股两个内设机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为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规格。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1.广泛凝聚思想共识。组织统战干部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党外代表人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全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听党的话、跟党走成为共识。

2.大统战格局基本形成及时将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向县委做出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确定事项凝心聚力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大统战格局。组织召开县委统战工作会议,对全县统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民族宗教和谐稳定。 一是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陸、社会和谐。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了宗教领域深度调研检查活动,形成了调研成果,对不符合规定的宗教场所进行了整顿和规范。积极推动统战工作三级网络建设,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信息员队伍,建立了民族宗教重大信息报送机制。四是协调争取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重建资金,启动了七里砭清真寺重建工作。五是在开斋节期间,对穆斯林群众进行了慰问,用真情谱写了民族团结之歌,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4.经济统战成效明显一是鼓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全县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有价值建议意见。二是牵头开展了宁陕西安商会筹备工作,目前进展顺利。三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慈善活动和“光彩事业”,组织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全县25个企业通过项目带动、技术支持、解决就业等形式帮扶40个村、1924户5049人,成为脱贫攻坚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

5.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引导他们聚焦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议政建言、献计出力。二是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2018年,新提拔党外干部2名。三是更新完善了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

6.宁台交流稳步推进一是积极开展涉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了台胞王鹏顺房屋买卖纠纷。二是组织了台胞董淑贞女士“爱心助学”捐赠活动,为江口回族镇75名贫困学生捐赠助学金5万元。三是组织了1批次基层教育工作者随团赴台交流。四是开展了港澳台同胞暨侨胞侨属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了信息库。五是春节期间对部分困难台属进行了走访慰问。

(二)精准发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加强驻村工作力量,选派2名干部、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深化脱贫攻坚交友帮扶工作,组织全体干部每月进村入户,筹集资金1.5万元,向贫困户免费发放鸡苗1500只。协调争取企业无偿投入资金100万余元建设自来水厂1座,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实施教育扶贫战略,协调市委统战部、安康市高新集团为江河村、竹山村初中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奖扶资金20余万元。据统计,全体包帮干部帮扶23户贫困户,进村入户开展工作200余天,为群众帮办医疗报销等事项20余件(次),贫困户脱贫退出11户。

(三)压实扛牢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扎实开展连心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五)亮点工作

1.宗教场所“四进”活动

在江口回族镇5座清真寺开展了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活动

2.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扶贫行动

协调市委统战部、安康市高新集团为江河村、竹山村初中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奖扶资金20余万元。该扶贫行动,从2017年起,连续实施5年。

3.“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

组织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全县25个企业通过项目带动、技术支持、解决就业等形式帮扶40个村、1924户5049人,其中:贫困村30个,非贫困村10个,贫困户1501户4296人,非贫困户423户753人,成为脱贫攻坚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

2018年度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脱贫攻坚工作均获得优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县委统战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县对台工作办公室是统战部代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决算只包括本单位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委统战部本级(机关)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0人,工勤人员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2018 年总收入 7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1万元,其他收入1.35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了5.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了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调整及脱贫攻坚包村工作。

2018 年总支出8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1.4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0.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调整及脱贫攻坚包村差旅补贴、为贫困户买鸡苗、给村委会办公经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6.4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11万元。

2)其他收入1.3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3)经营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总计81.46万元(含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支出以及其他基本建设资金0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80.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7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71万元。

2)项目支出0.5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0.5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5.11万元,比上年增加3.93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增加部分主要用干部工资调整支出。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主要用干部工资调整及脱贫攻坚包村差旅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2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0.71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5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以及政府采购支出。

3)机关服务19.7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支出。

4)专项业务0万元。

5)事业运行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71万元,占75.5%,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71万元,占24.5%,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5万元,实际支出0.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6.52 %,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 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总额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比年初预算情况,超/短0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2018 年出国(境)团组数0个,参加出国(境)团组人次数0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了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 年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0.5万元,实际支出0.2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的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25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6.52 %,主要是我们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2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网络培训费和邀请省民委到我县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讲课费。比年初预算情况,超0.28万元(年初未预算培训费)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增长了100%,主要是上年未预算培训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单位未召开大型会议 比年初预算情况,超/短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原因单位县统战工作会议与县政法工作会议一并召开,节省了会议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1万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了10%,主要是脱贫攻坚帮扶江河村,为贫困户购买鸡苗1.45万元,给江河村办公经费2万元,单位6人包贫困户24户,增加了差旅费支出,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帮校3000元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