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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08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园林镇村、单位、居住小区创建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县城、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县城建设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规划等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城规划区和镇、村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县城建设项目绿线审查及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批工作。

  (五)拟订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排水、污水、节水、燃气、热力、照明、公厕等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内涝防治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全县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相关具体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拆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危房治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项目、城市维护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十)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章制度,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开展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建设工程以及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或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管理工作;拟订防空袭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园林城市建设、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食品摊贩经营管理。

   (十三)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城建档案、城市规划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十五)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3个股室:政办股、业务股、人防和地震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6个:宁陕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宁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陕县村镇建设事务所、宁陕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宁陕县城镇污水垃圾监测站、宁陕县地震监测站。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引领,进一步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县城总规修编第二稿意见交流;县城交通路网专项规划已提交初步成果;结合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启动了蒿沟景区风貌改造和广货街集镇风貌改造规划编制;48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年底基本完成,届时将实现全县所有村庄规划全覆盖;以县城棚改项目为重点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启动了旧城更新规划,编制了老街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全省城市设计、城市双修三个试点县之一,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等三个专项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及时查处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制度,全年召开了5次县规委会对相关规划和重点项目修规进行审议,核发选址意见书54项,建设用地规划65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57项,规划验收6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7份。

(二)狠抓建设,县城功能进一步完善。三官路二期项目已于10月1日投入使用;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于11月19日开工建设;人字桥改造项目方案调整已完成,正在进行最高限价编制;兴安桥—长安西街交叉口改造目前路面改造已完成四分之三,人行道悬挑12月15日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2月上旬投入使用;棚户区改造老街2号片区通道60户征收协议已全部签订,正在进行拆除工作,预计11月底完成施工通道拆除;筒车湾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管网工程厂区土建施工以及管道地埋部分全部完成,正在安装悬挂钢管,等待设备安装,预计年内竣工;江口镇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厂区综合楼等土建施工结束,二标段管道铺设完成2公里;广货街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厂区全部土建施工结束,管道铺设完成1公里,即将浇筑道路;县城雨污分流综合改造目前已建成县城雨污分流管网3.3公里;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目前压缩站基础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压缩设备和车辆采购已完成,年内投入使用;公租房配套设施项目已完工;三线入地项目已完成三官路、长安东街宁中段、玉泉路和三星廉租房附属工程管道铺设2500米,迎宾大道五郎关至城关镇段预计2019年元月底完成;筒车湾水艺小镇项目完成了水艺小镇7户试点工作,其他居民房屋改造设计已完成,预计12月底完成剩余51户改造任务;西沟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启动建设,部分投入使用;幸福安置社区商业中心预计12月底主体完工;文化大厦、初中部公厕完成旅游公厕改造,第3方公厕正在完善方案,幸福小区旅游公厕年底前建成;县城永安桥(人字桥)改造工程,已启动招标,预计11月底前拆除桥栏板,实施桥墩加固处理。应急调峰储气能力达到3.76万立方米,县城气化率达71.1%。

   (三)挖掘特色,积极探索做特集镇。按照“一镇一特色、一主业、一风貌”要求,以皇冠建设小镇和筒车湾水艺小镇为重点,统筹推进特色镇建设。皇冠镇因秦岭生态保护整治活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暂停,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5092万元,增加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南京坪村部分),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一座,共计完成投资19112万元。目前林博园建设项目已完工,建成以农林业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板栗采摘园、石榴采摘园、珍珠鸡养殖基地、冷水鱼养殖基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已完工,建成安置房55套,面积5000余平方米;国际自行车赛道项目,兴隆村至双河村33km道路硬化及拓宽已完成26km,已硬化的公路路肩、水沟已完成,双河村服务区主体全部竣工,八宝服务区、河心堡服务区已完成验收;游客接待中心、3D停车场等项目完成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作、皇冠集市完成第三层;筒车湾艺术小镇暨民俗建设试点已完成。

(四)抓点示范,努力建设美丽乡村。我县筒车湾镇七里村入选住建部第三批共同缔造示范村,目前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工,近期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工作指导和评审;针对县域自然条件差、贫困程度深、土坯房比例高、城乡差异大、村容村貌档次低、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多的实际,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科学捆绑项目,全力整合资金,以“八改四清四化”标准同步推进,自2017年起在40个贫困村(含5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各镇、村申报,县扶贫办、搬迁办审核,全县40个贫困村符合房屋改造条件的共计2487 户、非贫困村符合房屋改造条件的共计124 户,已于2018年6月底全部改造完成,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了绿化、亮化、文化活动广场、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使广大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

(五)改善环境,不断促进住房保障。2018年市上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300套,基本建成90套,将2016年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达到100%,将符合“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要求的保障房小区创建省市级标准达到75%以上,加快公租房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当年确权达到60%以上,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308户。截至年底老街棚户区改造2号片区,通道区域正在拆除,三星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前期准备,正在进行入户征收工作,安置房基本建成150套,投资9万元开发了“宁陕县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了9个职能部门网上并联审批,入住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左右,缩短至目前从提交资料到入住只需15个工作日,目前已经完成分配117套,预计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分配任务,重新修订了《宁陕县公租房管理办法》、《2018年宁陕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租金补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扩大了保障面,将离退休、个体户、子女进城就学陪读人员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廉租房二期工程、粮食巷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已经完成图纸设计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累计发放租赁补贴691户。

(六)强化管理,加大城市管护力度。为减轻夏季臭氧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县城区域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排查整治,排查城区餐饮企业共计244家,其中餐饮单位油烟排放21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单位60家;城区露天烧烤燃煤29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城区露天烧烤燃煤89家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及时安装烟油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目前已完成了195家油烟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治理和29家城区露天烧烤燃煤更换清洁能源任务;不断加大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收缴罚金2万元;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坚持每周一、三、五在责任区内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建设行为,将违法建设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在平常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持证亮证制度,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清扫保洁,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占道经营,突出抓好交通秩序、市场规范、街景美观、环境卫生、环境污染、违章建筑查处6项整治,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七)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建筑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建筑业市场行业管理,规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建设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整合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办证成本,全面提升审批效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建筑业助推脱贫攻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双重预警机制、扬尘污染防治、双随机一公开等一系列活动,使得全县13家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率达100%;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1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安全生产月及各类专项检查5次、省市检查组4次、下发安全生产隐患和扬尘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109份,隐患项目386项,整改率达10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9宗,办理使用登记18台;处罚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金额9.8万元,建筑行业管理水平大幅提高;通过继续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注重事中控制,强化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全年共监督工程 67 项,建筑面积45.52万㎡,参与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161 次,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10 件,合格率达100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八)强化教育,推动人防地震工作。建立健全了人防设施、抗震设防行政监管机制,对县、镇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人防、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检查机制,利用“防灾减灾日”“人防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地震科普、人防宣传,累计发放惠民用品3000余份,宣传资料3600余份,有效地增强了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地震预付意识;今年以来,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我县11个镇的在建项目抗震设防备案及备案参数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以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并积极组织人防、地震工作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指导宁陕小学和城北社区分别创建省级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今年5月,我县两个创建单位被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命名。截至目前完成了24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备案,备案率达到100﹪。

(九)统筹推进,全面完成中心工作。

1.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及时为脱贫攻坚项目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扎实推进我局包挂的四亩地镇四亩地村精准扶贫工作,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干部,持续充实帮扶力量,制定脱贫规划,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筹措资金70余万元为四亩地村34户群众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投资10余万元建成便民桥一座,投入5000元对新入学大学生进行资助,投入6000元为四亩地村小学生赠送学习用品,投入5000余元贫困户购买了小额人身保险,投入2000元为驻村工作队购买打复印机,协助村建设市级农业园区1个,引进恒亮养蜂合作社和绿宝公司,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全村贫困户中已培育种养大户30余户。

2.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建立和完善谈话谈心机制,定期收集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认真开展“三项机制”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八条禁令”,大力开展为政不为整治行动,强化局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单位纪律规定;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组、干部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内容,重要节假日前,通过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精神,对全体党员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建立健全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对本单位开展的重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重大对外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经常性的精神文明活动,激励大家好学上进、团结友爱、勤奋敬业、争做贡献。

3.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十个一”制度,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力实施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化解城乡建设不稳定因素,及时办理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今年共处理矛盾纠纷15起,办理接访信访案件7件,办理转交信访案件29件,处理网上信访33件,未发生群体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引发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县城建设环境不断改善。同时,围绕“消除不满意答复”的办理目标,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

4.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市、县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督察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了秦岭(蒿沟)生态环境保护违章建筑专项查处工作小组,派驻了3个执法小组,15名工作人员对前期广货街镇(蒿沟)摸排出来的违规建筑进行了再次核查,对核实的违规建筑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月初、10月中旬由我局牵头组织县纪委、公安、卫生、信访、消防等相关部门在广货街镇开展了2次涉秦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拆除涉秦违建15宗9885平方米,收缴罚金91.6万元,完成由我局牵头整改的23个涉秦问题销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本级,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6,工勤人员1。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426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209.90.00万元(含:基本建设拨入经费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1万元,其他收入47.84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收入增加1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展较快,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了工程款。

2018年总支出407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795.06万元(含基本建设资金支出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8.54%,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9.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展较快,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了工程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264.8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9.9万元。(含:基本建设拨入经费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万元。

(3)其他收入47.84万元,比上年减少649.44万元,主要是市级项目补助资金收入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总4073.25万元(含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支出0万元以及其他基本建设资金3678.76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394.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0.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3.75万元。

2)项目支出3678.7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3678.7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217万元,比上年增加776.63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拨款支出。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795.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79.26 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展较快,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了工程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5.98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节能环保支出192.11万元,占5.1%;城乡社区支出1913.17万元,占50.53%;住房保障支出1680.70万元,占 44.37%。

节能环保支出192.11万元,主要是水体支出192.11万元,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

城乡社区支出1913.1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2.68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2.75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事业人员的基本运行支出。

3)机关服务0万元。

4)专项业务1567.74万元,主要是公共设施电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支出。

5)事业运行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80.70万元,包括:

1)农村危房改造27.45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2)公共租赁住房631.9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房基础设施建设及租赁补贴发放

3)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21.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基础设施建设。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9.87万元,占78.13%,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5.56万元,占21.87%,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万元,全部为项目收入。本年支出9.08万元,用于保障房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94万元,年初预算3.14万元,较年初预算短1.2万元,较上年减少5.8%,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 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总额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2018 年出国(境)团组数0个,参加出国(境)团组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2.5万元,实际支出1.94万元,主要为省、市保障房工作检查组;省、市环保督察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危房改造督查组等接待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205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5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8%,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56万元;主要是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63万元,主要是职工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比年初预算情况,超0.13万元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了78.9%,主要是为今年培训人数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对部门决算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6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了32.96%,主要是2018年机关运行精简节约,压缩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9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8.65万元,主要是项目设备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98.00万元,主要是管理费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94.7万元,主要是我局实施市政建设项目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