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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农水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11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农村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有关农业、农村经济、水利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防洪、灌溉、农村人饮安全等规划。

(二)统筹协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蚕桑、茶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农业农村、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水利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水利投资管理。拟定农业、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定农业、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水利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应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饮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管理县城和农村供水工作。

(十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监督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十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措施,拟订节约用水相关规定,负责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节约用水标准。组织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水库及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十五)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所属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配套工程建设。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对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道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九)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二十)负责全县农业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水利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普法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二十一)指导农业农村、水利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农村、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二)负责农业、水利科技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三)承担县政府农业农村水利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水利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水利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水利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农业、水利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机构设置:

根据宁政办发〔2016〕62号文件,原农水科技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农业股、水利股、科技股、法规股;下属事业单位五个分别为宁陕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宁陕县水利技术工作站、宁陕县水旱灾害防治检测站、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宁陕县农村经营工作站。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宁字〔2019〕16号),本部门2019年拟整合为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产业脱贫势头好。

截至目前, 生产食用菌 960 万袋, 核桃、板栗建园面积 1.52 万亩,板栗科管 6.7 万亩,魔芋种植 1.89 万亩,中药材种植 6218 亩,猕猴桃种植 400 亩、黄花菜 500 亩、花椒 300 亩、泰国米椒 1800 亩,新建圈舍 10000 余平方米,养蜂 1.68 万箱,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 5.3 万头、0.43万头、2.9 万头、28 万羽。新培育经营主体 63 个,累计达到 258个,培育市级农业园区 9 个,县级 20 个,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 6585 人。我县的魔芋产业发展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受到市农业局的通报表扬。

2.水利工作卓有成效。

2018 年,完成安全供水项目 36 个,供水工程总投资 1885.67 万元,供水受益人口 1.5 万人,其中贫 困人口 0.3 万人。坚持“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贫困村及贫困群众安全饮水达标全覆盖”水利扶贫工作思路,将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加快推进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扶贫、发改、农水科技、卫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水利脱贫组,明确部门责任,做好项目资金协调。二是实行分片包抓。按照局长主管,分管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村、包项目模式开展水利扶贫工作, 确保了年度脱贫供水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抓好过程指导强保障。成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了县负总责、部门统筹协调、镇村组织实施的机制。二是严把关键环节强基础。组建完成全县 70 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界定集体成员 23384 人。县财政注入村集体经济3648 万元,对接项目 26 个,对接撬动总金额 2292 万元,参与改革市场经营主体 20 家。三是推进三变改革强成效。以“三变”改革为抓手,盘活资源,入股经营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县 2000 多户农户入股配股资金 3000 余万元, 通过经营主体享受到固定分红收益。

4.切实加强执法监管。

全面实行 “三级河长+警长+护河员+生态护林员” “网格化”运行机制, “河长牵头抓总、部门协作配合、警水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运行良好,开展了整治河稽采砂、非法捕鱼、工程弃渣等 3 个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电鱼案14 起、非法河稽采砂案件 2 起、国土涉河案件 1 起、林业涉河案件 1 起, 处罚金额 2 万元。 落实水资源 “三条红线” 控制目标,我县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加大水土保持监管执法力度,查处 4 起水保违法案件,处罚金额 11 万元。加强农业监管执法,农产品抽检率达 100%以上,有效保障了农产品安全。

5.扎实落实防洪保安。

一是落实“三到户”措施。加强各类防汛防滑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动态管理,对重点防汛部位 210处, 1426 户 5946 人落实了防汛监测、预警、撤离责任人。二是开展监测预警设施维护工作。逐一排查各预警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维护不正常工作的防汛预警设施,保障了防汛检测设备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对防汛重点部位管理。对水库、电站、矿山等防汛重点部位,联合国土、旅游、安监等部门进行了集中整治与联合执法。四是加强汛前督查。汛前,县级领导带队,采取听、访、查、看的形式,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2018 年全县整体平安度汛。           

6.科技工作平稳推进。

预计科技进步贡献率 32%,完成目标任务100%,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 500 万元,完成 131%,发明专利申请量完成 8 件,完成 166.66%,申请的 1 户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省级评审,聘任专家教授 12 名为全县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珍稀紫果猕猴桃示范种植基地长势良好,繁育种苗 150 万株。

7.农业科技服务全覆盖。

一是开展技术服务。发挥产业脱贫110 服务体系作用,整合专家团队、技术服务团队、职业农民志愿服务团队三支队伍,编制《宁陕县农村实用技术》5000 册,实行贫困户“点餐服务”,改“漫灌”为“滴灌”。二是落实包片技术指导。实行科级领导包片,技术干部帮村,开展培训 205 场次,培训人数 15300 人次,入户指导 1200 户,确保了技术服务全覆盖。三是加强乡土人才培育。培育职业农民 157 人,认定初级职业农民 145 人。

8.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夯实。

今年以来, 局党委从抓组织建设入手, 把党建与产业脱贫、 水利扶贫、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确保党建工作有须推进。一是抓学习、强党性。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 “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轮流由局党委委员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省市县系列党代会精神进行党课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二是夯基础、强党建。局党委研究,将机关一、二支部合并,并及时组织了党员选举大会,配齐了支部班子,规范了“三会一课”党建系列活动。对自来水公司支部、离退休支部进行了研判,指导召开党员大会,选配了班子。明确每两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包抓、督导一个支部建设,常态化督导各支部抓平时、重日常,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开展了抓党建促脱贫系列活动。制定了党员帮带、帮扶责任制,落实党员干部连心、连贫 35 户贫困户,通过连心实帮看党性,帮扶实效看履职,有效推动了强基促脱贫。

9.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认真部署落实。 每月召开局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度、督促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 责任, 与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党员干部广泛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抓好“一岗双责”。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

一责任”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负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每季度检查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对班子中出现的问题,旗帜鲜明地坚决纠正,带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站),细化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人人肩头有担子、个个心中有责任、项项工作有人抓、件件事情有落实。今年以来,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发生。

10.项目争取卓有成效。

加大项目协调、汇报力度,争取到位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农业方面:争取 “3+X”千亿级设施农业资金 1000 万元,产业引导资金 500 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00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400 万元,蜂蜜提质增效、魔芋种源基地建设、农产品冷库项目年底前即可到位。水利方面: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500 万元, 长安河防洪工程项目 1680 万元,安全饮水项目 740 万元, 月河防洪工程通过评审, 即将下达 1500万元,水利扶持项目 100 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有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三个,分别是宁陕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宁陕县农村经营工作站。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本单位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宁陕县农水科技局部门本级(机关)

2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8人。退休人员38人,其中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人员情况柱形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收入合计335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4.01万元,其他收入1990.0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收入减少674.77万元,减少主要因为年初结转结余项目资金2996.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64.01万元,较上年增加36.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1990.03万元,较上年增加711.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018年总支出合计339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41万元,总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及缩减经费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3354.0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4.01万元,比上年增加36.28万元,主要增加的是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2)其他收入1990.03万元,比上年减少7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018年收入图表: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合计3396.4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23.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8.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0.19万元。

(2)项目支出2686.96万元,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建设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防汛防滑等工作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9%。

2018年支出情况表: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64.01万元,比上年增加36.2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本年大型会议及培训安排资金支出。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23.41万元,比上年减少594.74 万元,减少部分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41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科学技术(206)支出46万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175.48万元,占14%;农林水(213)支出1001.95万元,占81%;

科学技术支出46万元,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60101)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8万元,包括:

(1)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35.48万元,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2)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081599)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筒车湾长坪防洪河堤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1001.95万元,其中:

(1)农业行政运行(2130101)支出152.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支出129.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支出60.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差旅费及印刷费等支出;

(4)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检测费用支出。

(5)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130112)支出62.4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工作等项目支出。

(6)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魔芋基本建设奖补、培训及购买药剂等支出。

(7)其他农业(2130199)支出30.96万元,主要用于畜禽建设奖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支出。

(8)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支出80.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9)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支出121.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1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费征收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

(11)防汛(2130314)支出22.1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办公费、差旅、邮电费等支出。

(12)抗旱(2130315)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补贴支出。

(13)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支出40.9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其他水利(2130399)支出209.8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5)农村综合改革(2130799)支出35.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8.15万元,占77%,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0.19万元,占22%,包含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会费等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7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本单位当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8年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与年初预算9万元持平,与上年支出持平,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8.8万元,实际支出8.75万元,主要为迎接省、市级考察的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28批次,1050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0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57%,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05万元;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2.37万元,主要是用于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40%,培训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4.5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产业扶贫现场会及国家蜂业提质会议和首届“农民丰收节”活动等费用,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增加10.77万元,增加285.68%,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县级安排农业现场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将在下年度加强管理实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9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了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4.36万元,主要用于供水管材等设备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7.51万元,主要是管理费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49.22万元,主要是工程类建设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