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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文广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11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 新闻出版、旅游业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开展调查研 究,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业、 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各镇文化建设和旅游村镇建设;负责全 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项目的编写、申报及组织实施。

3.贯彻推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 出版、旅游业的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拟定地方行业管理标准;依法对全县文化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市场、旅游建设经营市场实施监管,做好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负责演出市场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娱乐场所审批设立及变更许可,文化类民营非企业单位设立许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离审批,建立城市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出版物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全县 2A 以下景区等级质量评定及 2A 以上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申报、复核与管理,全县农家乐、家庭旅馆、乡村酒店星级评定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村镇创建,做好省市旅游村镇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依法申报全县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维护所辖行业正常的建设经营秩序。

4.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发挥县假日旅游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牵头做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大旅游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协助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妥善处置游客投诉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产业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组织全县旅游业重大课题调研,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旅游网站建设;强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组织所辖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5.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安全播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和地面接收设施,建立健全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全县电影工作,协调监督全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等事项。

6.协调指导全县旅游景区(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审核旅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协调指导全县旅游商品、宣传品和纪念品开发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红色旅游工作。

7.加强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开展所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依法对文化、文物、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进行监管,对文化营业场所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规范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协调查处违法新闻活动;规范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盗版侵权活动;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指导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依法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管,查处旅游违规、违法案件,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推

进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组织开展全县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各镇文化业务工作;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指引群众文化发展方向。

9.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工作。

10.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意见,组织建立并丰富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承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陕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宁陕县文化文物广电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起草、文印、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会议组织筹备、会议精神传达、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干部及选聘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等申报,离退休人员管理;牵头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做好水电、财产、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的管理;配合搞好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本局党建、计生等工作。

2.文化文物广电股

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上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文化产业、文物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宣传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推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拟定地方行业管理标准;依法对全县文化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实施监管;负责文化类民营非企业单位设立许可,演出市场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娱乐场所审批设立及变更许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批,建立城市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离审批,出版物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全县著作权和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工作,协调查处盗版侵权和违法新闻活动;推进各镇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各镇文化综合服务的管理、技术培训工作和开展全县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制定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精品工程计划,指导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团体以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制作宣传及交流活动;组织优秀文化艺术作品、新闻稿件和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开展全县文化、文物领域资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文化项目的招商引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负责文物保护、利用、维修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协助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

案要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指导文学、艺术、出版等相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3.旅游规划发展股  

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旅游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推行中省市关于旅游业的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拟定地方行业管理标准;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县旅游要素、指导旅游业规划与建设,协调推进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协调各镇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评审、建设;负责全县2A以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及2A以上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申报、复核与管理;负责省市级旅游示范村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家庭旅馆、乡村酒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开发项目库建设,指导全县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各镇、旅游企业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工作;督促指导旅游企业做好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依法申报全县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监管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对全县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的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行业和部门,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全域旅游;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红色旅游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旅游业重大课题调研,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有关协会工作。

4.旅游市场促进股

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发展战略,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市场监管等。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

动;组织开展旅游客源市场调研、做好旅游网站建设指导工作,

建设管理微博、微信,收集发布旅游动态信息和包装、推介旅游线路;协助做好旅游产品、纪念品、宣传品开发;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负责旅游宣传、推介和咨询服务;负责旅游文化挖掘,指导景区景点及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文化建设;负责指导景区景点和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的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全域旅游发展为引领,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以两个创建为契机,七大工程全面推进。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创新了“1+3+n”推动工作模式,印发了年度两个创建实施意见,召开了两次两个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了专项督查,实施了“核心景区打造、服务体系配套、全域风貌控制、全域产业融合、品牌宣传提升、全域资源保护、旅游创建保障” 七大工程,强化了旅发委成员单位和各镇的工作责任,两个创建工作受到省、市旅发委的高度肯定。 

2.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坚持全局抓项目,加快推进19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元至10月份完成投资14.17亿元,占全年任9.21亿元的153.8%。列入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悠然山二期、苦竹沟、皇冠健康小镇、冰晶顶完成投资11.11亿元,占全年任务7.8亿元的142%。旅游标识体系工程一、二期已全面完成,安装景区指引牌、旅游宣传牌共8块。坚持以建促创,加快推进秦岭悠然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秦岭悠然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已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初验,评审通过了《大江河旅游总体规划编制》,丰富了我县旅游产品的内容。

3.以开拓客源市场为目标,开展系列营销活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文化旅游营销宣传活动,悠然山景区开展了中德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安康市与佛罗伊登施塔特市签订了《发展友好交流关系意向书》,扩大了旅游产品的对外影响力。秦岭峡谷乐园景区为中国越野滑雪国家队提供了训练场地,举办了滑雪大赛,开展了2万名全省中小学生免费滑雪体验活动。在西安举办了山地越野挑战赛新闻发布会暨秦岭之心·绿都宁陕旅游推介会,依托秦岭旅游联盟,启动了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季活动,配合赛事活动举办了地方文艺展演、精品电影展播、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旅游招商引资和宁陕美食文化节系列活动,激活了旅游消费市场。休闲自驾游、水上娱乐游、过境观光游、森林体验游、美丽乡村游成为宁陕面向关中客源市场的五大亮点。预计完成全年接待游客人次及旅游综合收入的考核任务。

4.创新旅游扶贫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出台四项配套政策,采取建设核心景区带动就业脱贫、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脱贫、开发旅游商品带动造血脱贫和通过资源入股、投工投劳带动创收脱贫的四条途径,扎实推进全县旅游扶贫工程,形成了五种旅游脱贫模式,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的推广,产生了示范效应。

(二)锁定考核指标,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1.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县上确定的2018年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和市对县考核指标,邀请陕建集团规划设计院深入镇、村,对广货街镇冷水沟等21个村(社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实施城关镇渔湾村等9个村(社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建成后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村“两委”活动室为依托,实现资源共享)能够达到“四室一厅一场一台”(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棋牌室、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多功能厅、一个文化广场、一个舞台)功能标准;完成了应急广播示范县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了10个镇广播电视光纤到镇到村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了有线电视入户8674户的建设任务;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太山庙、戏楼主体修复工程已全面竣工。

2.对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立了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与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宁陕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加大文化队伍培训,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县、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截止11月底,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群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2%,免费开放率持续达100%。一是签订了2018年数字电影放映责任书,累计放映电影960场次;二是继续打造“欢乐城乡”广场文化活动品牌和“你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品牌;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签订了2018年购买文艺演出服务合同,全年累计演出40场次;四是强化文化阵地建设。以文化馆、图书馆为龙头,推进数字化服务,开设了网站、购买了投影仪、摄像机、非编系统等设备,建立了移动图书馆、超星移动图书馆,完善了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实现了“两馆”免费wifi全覆盖;五是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年度阶段性工作任务。

3.推进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

府召开的文化产业发展暨文旅融合会议精神,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径。文化产业增加值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1%,经营收入增长了28%。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宁陕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宁陕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人员23人,工勤人员0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2018年总收入119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8.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8.69万元;占总收入的86%;其他收入166.5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4%,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扫黄打非补助经费、镇两馆免费开放经费、文化建设经费、购买公共文化演出经费、旅游宣传补助经费及三区人才专项资金。

2018年总支出166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6.08%;项目支出1228.5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电视台设备维护、文化馆及图书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文物保护工作、全域旅游创建、七里村农家乐改造、县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旅游标识牌和导引牌制作与安装、支付2014、2015年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贷款贴息等支出,占总支出的73.92%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95.1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69万元。

2)其他收入166.5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扫黄打非补助经费、镇两馆免费开放经费、文化建设经费、购买公共文化演出经费、旅游宣传补助经费及三区人才专项资金。如下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计1456.29万元(含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支出1026.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0.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2.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7.4万元。

2)项目支出1026.2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电视台设备维护、文化馆及图书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文物保护工作、全域旅游创建、七里村农家乐改造、县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旅游标识牌和导引牌制作与安装、支付2014、2015年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贷款贴息等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支出77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247.2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28.69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8万元,减少部分主要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456.29万元,比上年增加64.71 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2018年度新招录人员2人、调入2人及机关人员正常增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0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22.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7.4万元),项目支出1026.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070199”其他文化科目支出176.40万元;“2070204”文物保护科目支出37.11万元;“20704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95.22万元;“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目支出133.75万元;“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436.10万元;“21605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91.21万元;“2160504”旅游宣传科目支出216.50万元;“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科目支出70.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2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30.04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6.25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以及政府采购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2.63万元,占51.77%,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7.4万元,占48.23%,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会议费2.29万元,培训费0.09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万元,总体下降46.8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降低46.88%。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3.4万元,实际支出3.4万元,主要为省市文广局、旅发委重点工作调查检查,广播电视播出检查、文物核查等接待工作的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56批次,621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09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公务员网络培训、职工继续教育经费和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等。比年初预算,/短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培训费控制在预算内。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2.29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按照创建要求,召开“两个创建”暨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文保员培训会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会议,以上会议都是县委、县政府同意召开的。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806.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62万元,降低0.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岗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减少。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68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62万元,降低0.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岗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9万元,主要是应急广播项目、摄像机维修等;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76.8万元,主要是宁陕县江河片区旅游规划设计、安康日报专版宣传、购买公共服务演出服务、旅游媒体广告宣传等;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94.5万元,主要影剧院改造工程、太山庙及老街戏楼保护维修工程、筒车湾七里村厕所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