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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12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我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与管理,并负责全县公共卫生业务工作培训,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

中心下设计划免疫科、传控科、卫生监测检验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科、鼠布生防科、办公室、健康教育中心共6科1室1中心业务机构,没有专门的财务机构,设会计1人,出纳1人。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免疫规划工作

严格按照《2018年安康市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疫苗接种工作,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

1、常规免疫工作:1-11月全县开展冷链运转11次,运转覆盖率100%,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集中式接种,各接种门诊积极对适龄儿童接种相关疫苗,接种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巩固了疫苗针对传染病免疫屏障。

2、二类疫苗接种工作:为有效防控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生,县疾控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各镇开展手足口病疫苗、水痘疫苗等二类疫苗接种工作,1-11月累计接种手足口病疫苗580剂次,水痘疫苗170剂次,狂犬疫苗1340剂次。

3、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运转良好。全县14个卫生院1-11月上传预防接种信息1848次,上传接种信息11046条,上传率为100%。

4、开展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核查工作情况,长春长生和商洛疫苗事件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核查工作,全县共核查疫苗管理及接种单位16个,核查一类疫苗13种,共计库存5185支,有限期内5185支,核查的库存疫苗中无失效疫苗。县医院及14个卫生院对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出生的儿童接种卡接种信息进行了核查。共计建卡3538人,实际核查3538人,核查全部无问题的接种卡2645人,核查出接种提前或间隔不符合要求的25人,疫苗信息不完整的868人,接种记录显示过期疫苗的0人。

5、积极开展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县疾控中心联合城关卫生院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了以“预防接种、守护生命”为主题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并深入县幼儿园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预防接种知识进校园活动。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给儿童家长普及了预防接种知识,现场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各镇卫生院在预防接种宣传活动月期间,通过张贴海报、板报、标语,家长课堂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6、扎实做好乙肝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按照《陕西省2018年乙肝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陕卫办疾控函〔2018〕148号)及《安康市2018年乙肝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继续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开展1988年至1992年出生人群乙肝疫苗补充免疫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全县1988年至1992年共2895人,需补种1针次的13人,实际补种13人,补种率100%,需补种3针次的130人,完成三针次补种127人,补种率97.6%。

7、接种证查验工作。县卫计局、县教育体育局于2018年8月28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镇于秋季开学季对辖区内幼儿园、小学进行了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查验率为100%,补种率达95%以上。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法定传染病监测和疫情管理,2018年1-10月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4种313例,发病率为439.99/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7.28%。其中乙类传染病9种140例,丙类传染病5种173例,与去年相比新增了出血热、流行性感冒病例报告,减少了风疹、麻疹病例报告。全县无甲类传染病例发生,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二是按照市疾控中心今年疾控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加强了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加大对重点传染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力度,全年刊发疫情分析报告12期,对监测资料进行定期分析,掌握疫情动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对农村、学校进行了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对犬伤处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犬伤门诊建设,提高犬伤规范处置水平。3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防治措施进行了部署,做到了防控措施前移。1—10月份,全县共报告手足口病109例,比去年同期上升45.33%,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督导检查工作,并于5月底、10月底全县完成了两轮“84”消毒液发放工作,发放率分别达93.56%、94.37%。同时针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20余次,成功处置手足口、水痘等聚集型疫情流调17次,并根据规定下发停课通知。三是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加强艾滋病三个全覆盖和监测筛查工作,全年开展全县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7100人,其中自愿咨询检测107人,深入高危场所干预97人次,检测70人,新发艾滋病患者2人,HIV患者1人。监管场所共检测20人,未发现阳性病例。对辖区居民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六进”知识讲座及广场宣传活动10余次。作为市级监测点,超额完成死因监测工作任务。

(三)结核病防治工作。

截至10月底,县结核门诊共接诊肺结核初诊患者212例,免费摄胸片148例,痰检201例,县医院痰检实验室于7月初开展痰培养工作。大疫情报告肺结核患者54例(其中涂阳8例,培养阳性8例,利福平耐药1例)。登记管理42例。对发现的1例涂阳患者及时将痰标本送往市级定点医院进行耐药筛查并在专报系统进行信息推送。1-10月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检出率为36.67%,基本达到年初考核指标要求。非结防机构报告患者总体到位率为90.41%。

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3.24”活动当天县卫计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城关卫生院联合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活动现场免费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300 余份,免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测量血压200余人,在县城中心广场大型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结核病宣传短片,利用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核心信息5000条,各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在“3.24”活动当天深入人群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义诊活动共计33场次。

积极落实贫困结核病患者救治工作,兑现2017年交通营养补助9840元。

(四)卫生检验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健康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卫生执法单位进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1-10月完成从业人员体检2560人。二是开展艾滋病初筛工作,对羁押场所及高危人员开展艾滋病筛查556人;三是开展农村及城区饮用水安全监测,按照《陕西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对全县11镇6个城区监测点,26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进行了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监测工作,共采集水样64份;对贫困村饮用水监测286份。四是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状况调查及监测工作,完成12所营养监测学校监测数据网报审核工作。五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中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2次,启动镇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对县医院及各镇卫生院报告的240例食源性疾病进行审核,全年无重大食源性疾病疫情发生。六是完成实验楼装修,设备搬迁工作。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县级健康教育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镇级健教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级健康教育阵地进一步规范,各镇均有专兼职健教工作人员, 村级均有了规范化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能按要求更换内容,切实做到了有人员、有阵地,能正常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二是以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抓手,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各健教机构均能在重点卫生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018年共开展健康教育公众宣传咨询活动15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22次,其中包括进农村10次,进学校8次,进机关2次,进单位1次,进社区1次。对全县14个乡镇进行督导考核工作。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4期。编印了健康教育工作手册,并向各乡村卫生室发放。2018年共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种,总数为98500份。制作宣传展板30块。宣传横幅36条,手机发送核心信息10万条,电子屏播放核心内容累计5040小时。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累计448小时。三是健康教育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健教科组织编印的村级健康教育手册指导性强、便于操作,规范工作流程,夯实工作内容,确保了工作质量。使复杂的工作规范简单,易于操作。得到了广大基层健康教育工作者的欢迎和好评。

(六)地方病防治工作。

 1、学生大骨节病监测工作:对龙王、广货街、金川等6个大骨节病病区的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查,对病区7-12岁学生进行了临床及X线拍片检查,共计监测372人,未发现新发大骨节病患者。

2、学生及孕妇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分别对金川、城关、梅子等镇进行学生及孕妇碘缺乏病监测。共计采集盐样315份,尿样315份;检测盐样315份,合格率95.24%,未发现非碘盐;检测尿样315份,学生尿碘中位数为238.7,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68.3;甲状腺触诊210人,检出甲状腺肿0人,甲肿率为0%。

3、成人大骨节等地方病专项救治工作:共计核查大骨节病患者1060人,其中因死亡、误诊、下落不明等原因共计减少548人,新增加86人,宁陕县现存大骨节病患者600人,Ⅰ度患者354人,Ⅱ度患者190人,Ⅲ度患者56人,主要分布于龙王、广货街、江口、筒车湾等9镇。核查甲状腺肿355人,克汀病72人,因死亡、自愈等原因减少甲状腺肿273人、克汀病46人;新增加甲状腺肿15人,克汀病1人,现有甲状腺肿患者97人,克汀病27人,分布于全县各镇。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全县共计建档管理大骨节病患者600人,接受手术治疗8人。

4、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疾控中心于8至10月对照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表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撰写了自评报告并及时上报。

5、麻风病监测工作。2018年元月,县疾控中心联合民政、红会等单位,深入汉中市疗养院看望慰问了本县寄养麻风病患者,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6至8月对治愈后在家居住的麻风病患者进行了摸底调查,共计调查市级反馈麻风病治愈患者60人,经调查核实,因死亡、失踪等原因共计减少45人,宁陕县现存麻风病治愈者15人,其中有3人寄养于汉中疗养院,1人寄养于商洛疗养院,实际居住于宁陕县的麻风病治愈存活者11人。主要分布在城关、江口、龙王等镇。

    (七)慢性病及精神病防治工作。

1、慢性病防治工作截止2018年9月30日,全县共计登记上报高血压患者3845人,报告管理3845人,健康管理率为27.5%;报告规范管理3633人,规范管理率94.5%;报告血压控制2172人,血压控制率56.5%。登记报告2型糖尿病患者554人,报告管理554人,健康管理率为10.3%,报告规范管理530人,规范管理率95.7%;报告血糖控制245人,血糖控制率44.2%。

2、肿瘤、心脑血管监测工作。2018年1月对全县737例肿瘤患者和1543例心脑血管进行了随访,肿瘤患者存活325例,死亡412例;心脑血管患者存活1060例,死亡483例。撰写了2017年肿瘤、心脑血管监测报告。5月按照国家癌症中心要求上报了2015年度肿瘤登记资料和2008-2015年随访资料。截止2018年10月,全县登记报告新发肿瘤90例,心脑血管280例。

3、完成第五次全国基层慢性病能力调查工作,共计调查14个卫生院1个疾控中心,数据收集、审核工作已上报完成。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县共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57人,检出率为5.00‰,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档案357份,建档率为100%,规范管理341例,规范管理率95.5%;在管患者服药134人,服药率37.5%;随访稳定296人,稳定率82.9%;辖区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八)居民建档及老年人体检工作

居民建档工作: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全县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70371份,建档率为94.4%,报告电子录66224,电子录入率88.8%,更新使用10834份,使用率14.5%。

老年人体检工作: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全县登记上报65岁及以上老年人6830人,已完成本年度健康体检2974人,体检率为43.5%,已完成公卫系统录入265人,录入率为3.9%。

(九)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 年)要求,县疾控中心组织了以“三减三健”为主题的多项宣传活动,并及时录入上报,截至目前共上报宣传活动10次,媒体宣传3次。

(十)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扎实做好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截止10月开展蟑螂监测9次,室内鼠密度监测4次,室外鼠密度监测4次,蝇室外监测4次,室内监测4次,蚊幼监测4次。7至9月开展疟疾监测,诱蚊灯监测3次,双层叠帐法监测3次合计6次。

    为掌握全县的鼠密度及鼠带毒情况,县疾控中心于8月份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县四亩地、广货街、江口、旬阳坝等四个镇开展鼠防监测工作,捕获老鼠80只,采集样品合计449份,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中心现有编制19人,全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21人,其中:在编15人,临聘2人,借调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11人,遗属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2018 年总收入 30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74万元,其他收入10.18 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0%,减少132.15万元。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10万元。

2018 年总支出29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4.07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5%,减少53.66万元。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为中心实验楼建设2018年6月已竣工,支出较上年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07.9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74万元

2)其他收入10.1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46.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拨款210万元。

3)无经营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总计298.05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179.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96万元。

2)项目支出11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支出73.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45.2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97.7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6万元,增加部分为拨付我中心的专项经费项目增多,经费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14.0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2018年拨付我单位经费偿还修建疾控中心办公楼职工借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占0.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1万元,占99.0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1万元,包括: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78.63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7万元。主要反映健康素养项目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70万元。主要反映艾滋病、其他重点传染病、结核病、地方病、鼠疫防控、常规冷链消除麻疹、重大公卫食品监测、水和环境卫生监测、慢病防治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18万元,占81.83%,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69万元,占18.17%,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较上年增加4.2%,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地方病防治及计划免疫等业务工作上级检查督导频次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支出2.32万元, 比年初预算情况,短0.68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了6.45%,减少0.1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0.8万元,实际支出0.89万元,主要为上级督导检查接待的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0批次100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超0.09万元,较上年增加50.8%,增加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地方病防治及计划免疫等业务工作上级检查督导频次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3.53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对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及专项业务培训 主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减率为157%。主要为2018年因基本公共卫生及专项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增加培训范围及次数。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中心对一般公共预算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当年拨款75.77万元,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从总体情况看,能认真贯彻中省各个项目管理规定,有序组织实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资金能够足额到账,各项目实施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活动开展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基本达到绩效目标和指标要求,项目产出达到预期效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7.92万元,工程类支出36.02万元,服务类支出13.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我中心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