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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13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9-28 10:30 成文日期: 2019-09-28 10: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及聘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增人计划管理等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在本县入人才库的大中专毕业生、全县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

(六)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引智工作的执行质量、经费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定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对外劳动力转移及有序流动。

(九)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保障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宁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按权限审批退休退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的审批;承办机关、事企业单位公(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公(工)伤残等级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行政办、人事股、社保股、专技股、工资股、就业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人才交流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职介所、小额贷款担保办、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社保经办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对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我局承担的5项市对县考核指标全部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95人,完成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4%,控制在指标3.6%以内;毛绒玩具厂注册签约3家,其中2家顺利投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市率先完成;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常态化,未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克扣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不断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提前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2018年,我局采取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技能培训、创业政策扶持、公益性岗位兜底等措施,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627人,完成任务191%;针对未脱贫贫困户开展免费技能培训27期,培训1102人,完成任务的276%,兑现培训补贴38.5万元、兑现生活补贴2.3万元;扶持贫困户创业41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205%;发放贫困村创业贷款330万元,兑现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5人1.5万元;开发就业扶贫公益岗位520个,安置456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其中:公益专岗安置20人,特设公益性岗位安置160人,水利护河员公益岗位安置160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岗位安置116人,兑现岗位补贴219.3万元;落实见习岗位200余个,安置贫困高校毕业生7人,兑现见习补贴5万元;新增社区工厂5家,厂房总面积4600平方米,带动就业286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43人;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0家,累计吸纳180余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兑现奖补性岗位补贴5.3万元,基地奖励资金10万元。通过苏陕协作契机,不断加强与金坛交流协作,举办就业扶贫专项招聘活动7场,向江苏输出贫困劳动力52人。

2、不断优化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实现保险全覆盖

我局“应保尽保、提升缴费、确保发放、风险防控、依规经办、便民服务”为工作目标,不断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提升经办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通车结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月1日起实现安康、西安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直通车报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参保登记、缴费、待遇领取、生存认证、查询“五个不出村”试点建设,并全面推广社保卡业务,在医院、政务大厅设立宣传牌和社保政策咨询点,向群众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推动参保缴费纵深扩展,实现参保覆盖无盲区。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6424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070人,工伤保险参保4402人,生育保险参保3848人,失业保险参保2262人,基金累计征缴3306.1万元,社会保障卡发放50681张,提前三个月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0694人,参保率达99.25%、缴费率93 %;全县10915名待遇人员信息全部准确通过平台实现了待遇审核、数据传输、进入账户的“一条龙”操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20元/月增加至143元/月,累计发放养老金187.84万元,发放率100%。

3、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

一是开展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年活动,全县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聘任权全部移交给主管局评估审批,并大幅增加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超过1000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中受益;二是借助苏陕协作契机,选派我县专业技术人员赴江苏金坛交流学习,累计输送4批次20人,其中输送干部5人,输送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达到了开阔眼界、学习技术、提升水平的效果;三是创新尝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全县45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网络培训,为历年来人数最多;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组织事业单位招聘55人,定向引进36名医学本科生,招录44名基层公务员,人才队伍得到快速补充。

4、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双提升活动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党建统揽大局,把党的建设与干部作风工程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紧密结合,创新思路抓党建,强化担当抓作风,主动作为提效能。一是以党建提升为目标,夯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不断加强党员政治担当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学习纪实文学梁家河活动”,将学习制度常态化制度化,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动力保障;建立党组和支部定期议事制度、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二是在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城乡居保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活动,认真梳理办事项目、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23项行政审批和办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累计办结事项3199件,业务办理质量和水平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度较高;三是主动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敦促15户建设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227.9万元。继续推行“两网化”建设,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优势,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了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全年协调追发农民工拖欠工资2020万元,开展对用人单位专项242户次,涉及劳动者2300人;应急处理欠薪突发事件18起,涉及劳动者1980人次;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4个用人单位缴纳保证金43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办理仲裁案件14件,其中仲裁6件、调解8件,涉案金额20余万元,结案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9%;信访和“两案”办理34件,满意率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0人,遗属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2018年总收入合计209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1.71万元,其他收入984.54 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了 117.9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因为小额贷保贴息资金增加较多。

2018 年总支出234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63.9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了260.5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2099.2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71万元。占总收入的53%

2)其他收入984.54万元,总收入的47%,主要用于就业工作各项补贴的兑付。比上年减少了 8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工作各项补贴减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总计2343.28万元。

包括:(1)基本支出910.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2.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8.06万元。占总支出的39%;

2)项目支出1432.9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我局项目支出主要是就业支出1159.9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14.7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31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63.96万元,比上年增加260.5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9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16万元,占65.14%;农林水支出405万元,占 34.7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3.9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85.98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2.98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支出。

3)专项业务405万元,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7.5万元,占85%,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3.48万元,占15%,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3.8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1%,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3.5万元,实际支出3.85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部门业务交流以及招考面试等的费用。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89批次,356人次。2018 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超0.35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12万元,降低3%,主要是一方面为了节约开支压缩了预算,另一方面招商引资增加了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 1.1万元,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交的培训费 比年初预算情况,超1.1万元;2018 年度比上年增加 0.38万元,增涨53%,培训费增加主要是上级部门加大培训力度和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网络、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等。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19万元,主要是创业就业工作会议食宿费, 比年初预算情况,超0.19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原因是部分参会人员无法当天往返产生食宿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绩效管理,对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就业补助资金1119.98万元。针对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中,情况较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就业工作,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实现县域经济增长,实现劳动力就业增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社会效益,评价结果有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48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了12.62万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扶贫工作相关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0.2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6.41万元,主要是视频会议设备以及办公设备支出;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14.85万元,主要是管理费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