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zfbmnsxczj/2019-013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28 10:30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10:3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库〔2019〕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布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机构设置
宁陕县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11个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保安全大队、法制大队、看守所;下辖11个基层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旬阳坝派出所(并入城关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广货街派出所、龙王派出所、太山庙派出所(并入龙王派出所)、四亩地派出所、筒车湾派出所、皇冠派出所、金川派出所(并入江口派出所)、汤坪派出所(并入城关派出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宁陕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三年三步走创市优”为目标,以做精机关、做实警种、做强基层为保障,科学提出了“一张蓝图绘到底、争创两个优秀、掀起六场攻坚战、实现六个奋勇争先、赢得四个满意”的“12664”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平安、民生、智慧、创意、生态、忠诚 “六大警务”,低调务实、全警攻坚,实现了“打击力度更大、防控体系更严、社会治安更好、群众安全感更强”的目标,全力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11个部门,下辖11个基层派出所,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宁陕县公安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本部门人员实有206人,其中行政人员 125人,事业人员24人,辅警44人,临聘人员13人,遗属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总收入300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8.52万元(含:基本建设拨入经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收入增加154.2万元,增加了5.1%;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财政拨款增加。
(2)2018年总支出326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263.99万元(含:基本建设资金支出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1234.77万元,增加了38%;主要因为上年度加班费、执勤津贴在本年度合并发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3008.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8.52万元(含:基本建设拨入经费)。
(2)其他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本年度支出总计3263.99万元(含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支出,以及其他基本建设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2838.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999.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39.1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是: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08.5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增加拨款。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263.99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235.9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因为上年度加班费、执勤津贴在本年度合并发放及部分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3.99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3.99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3.9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204.59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5.35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以及政府采购支出。
(3)机关服务0万元。
(4)专项业务634.05万元,主要是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禁毒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支出。
(5)事业运行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99.48万元,占70%,包含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9.17万元,占30%,包含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5.58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 年购置公务用车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79万元,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支出69.79万元, 比年初预算70万元,短0.21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了4.74万元,主要是精简开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20万元,实际支出5.79万元,主要为接待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督导检查工作等费用。2018 年度公务接待109批次,567人次。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情况,短14.21万元,较上年减少5.95万元,降低50.68%;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简接待开支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内。
(4)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5.18万元,主要是新警培训、警衔内晋升培训、公务员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等。比年初预算8万元,减少支出2.82万元;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68万元,主要是为民警培训次数和招录人数增加。
(5)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4.61万元,主要是省公安厅在我县召开了全省三打击一整治工作会、战果认定会,比年初预算情况,超4.61万元;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该会议时间较长、参会人员较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本年度决算中反映的所有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社会效益显著。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专用设备59万元)。本部门认真执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执行预算,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保证了本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任务的正常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17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745.04万元,主要是与上年度统计口径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0万元,主要是购买了公安专用设备等;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60万元,主要是管理费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