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zfbmnsxczj/2019-014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28 10:30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10:3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宁陕县委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字〔2019〕16 号),组建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将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测绘管理职责,县农水科技局的水、草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县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管理办法、战略规划,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境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分区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13、根据授权,对全县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有关职责分工。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本部门已更名为宁陕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内设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利用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6个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筒车湾、太山庙、金川等镇贫困村产业园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增补充耕地500亩。
2.完成扶贫搬迁693户2109人,同步搬迁174户520
人。完成2017年14个安置社区续建任务,集中抓好2018年7个安置社区建设,打造城关镇幸福、江口回族镇新庄、筒车湾镇胶州3个安置社区样板。
3.抓好宁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4.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普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太山庙镇林权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5.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政前小学后山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关闭退出矿山企业3个。
6.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部门年度帮扶工作任务,确保太山庙镇太山村脱贫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
2 |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 |
3 |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截止2018年底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编制13名,其中行政12人,工勤1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1名,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由国土局班子成员担任,副局长1名。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1人。
2、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含的事业单位有:
原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全额预算,同时在“宁陕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加挂“宁陕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宁陕县土地管理中心’牌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12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
3、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含的事业单位有:原宁陕县防滑办公室和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原宁陕县防滑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收入合计1769.86万元,上年结转59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8.61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9.97%。总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和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项目资金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是由于上级下达资金增加。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收入合计14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8.85%。总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经费预算收入增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经费预算收入增长。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收入合计19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0.1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62.2%。总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及相关经费预算收入增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预算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支出合计140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2(含项目支出934.18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0%。总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实施较多,项目资金支出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较多,项目资金支出增长。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支出合计14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3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0.15%。总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经费支出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经费支出增长。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支出合计14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5万元,(含项目支出90.11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98%。总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支出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1769.86万元,上年结转598.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8.6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等资金增加。
收入 |
上年度(万元) |
本年度(万元) |
增减(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3.54 |
1711.25 |
967.71 |
政府性基金 |
160 |
0 |
-160 |
其他收入 |
28.07 |
58.61 |
30.54 |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收入141.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助减少。
收入 |
上年度(万元) |
本年度(万元) |
增减(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7.89 |
141.23 |
13.34 |
其他收入 |
2.4 |
0.6 |
-1.8 |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收入19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0.16万元,比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监测补助等较上年减少。
收入 |
上年度(万元) |
本年度(万元) |
增减(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3.03 |
178.24 |
145.21 |
其他收入 |
21.74 |
20.16 |
-1.58 |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合计140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项目支出1094.18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委托业务支出和项目建设支出,在基本预算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治理项目等安排的支出。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支出合计1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2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劳务费支出。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支出合计14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0.1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711.25万元,上年结转415.59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967.7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8年度下达的项目资金和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长。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1.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经费预算收入增长。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78.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5.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预算收入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12.62万元,较上年增加321.1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和委托业务实施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长。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财政拨款支出141.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经费支出增长。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8.35万元,较上年增加95.3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4万元,项目支出934.18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行政运行278.44万元,占2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1.42万元,占10.8%;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26.15万元,2.1%;土地资源调查288万元,占23.7%;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0万元,占2.4%;国土资源调查2.56万元,占0.2%;地质灾害防治417.48万元,占34.4%;地质矿产利用与保护33.57万元,占2.7%;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万元,占0.4%。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6万元,项目支出9.2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41.23万元,占100%。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万元,项目支出90.11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8.24万元,占29.8%;地质灾害防治90.11万元,占7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74万元,占39%,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19万元,占55.7%,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49万元,占97.3%,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9万元,占2.4%,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7万元,占0.2%。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万元,占10.7%,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9万元,占10.6%,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万元,占0.13%。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0万元,本年度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统征储备支出,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2)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3)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和会议费支出。培训费0.3万元。2018年“三公”支出较上年减少26.4万元,降低94.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6.28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减少0.12万元,降低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是由于本年度未产生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内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本单位当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末车辆实际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26.28万元,降低100%,降低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018年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45人次,接待经费总额1.61万元。年初预算1.61万元,无超短预算情况,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12万元,降低7%。公务接待主要包括省市工作检查和工程项目验收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5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和会议费支出。培训费0.06万元。2018年“三公”支出较上年减少1.15万元,总体降低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1.01万元,降低66%,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事业单位车辆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14万元,降低6.9%。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内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本单位当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组团次为0 ,人次为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末车辆实际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年初预算0.53万元,无超短预算情况;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01万元,降低66%,降低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单位本年度事业单位车辆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98人次,接待经费总额1.79万元。年初预算2.56万元,预算结余0.77万元,主要原因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6.9%。公务接待主要包括省市工作检查和工程项目验收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7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三公”支出较上年减少0.07万元,总体降低9.7%。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07万元,降低9.7%,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内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全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末未购置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为零。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20人次,接待经费总额0.71万元。年初预算0.8万元,预算结余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07万元,降低9.7%。公务接待主要包括省市工作检查和工程项目验收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15.5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711.25万元。本年年末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将在下年度加强管理实行。
(二)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3万元。本年年末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将在下年度加强管理实行。
(三)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4万元。本年年末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将在下年度加强管理实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行政)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1.46万元,增长5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1、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331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6.8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政府采购服务类1436.99万元,主要是技术服务等支出;政府采购工程类1867.92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建设类支出。
2、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3、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车辆1辆,为当年购置车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截止2018年末,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截止2018年末,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保有车辆为零,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报表
2、原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括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3、原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防滑办公室)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本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