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监控设备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39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10-22 15:38 | 成文日期: | 2019-10-22 15: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交通服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我队在210国道新建三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两处区间测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超速行驶的机动车,限速60km/小时,经报请安康市交警支队批准,现将设备具体位置地点及启用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01日为公告期,公告期间,对被抓拍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只作警告教育处理;公告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采集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
白石岩测速点(210国道1123km+100m)
旱坪测速点(210国道1128km+104m)
铁桥测速点(210国道1018km+850m)
区间位置:
旱坪卡口至白石岩卡口;广货街卡口至铁桥卡口。
特此公告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