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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康先生-解决出行证明收费问题 | ||||
来信人: | 康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0年02月13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2140069 |
信件内容: | 2020年2月14日,康先生因需要前往镇上购买生活必需品,在村上开具出行证明时,村上要求必须缴纳2元钱费用,未告知收费标准与收费明细,且该证明只有当日有效,现康先生希望了解该收费是否合理,请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 ||||
信件回复: | 宁陕县:城关镇回复:经核实,因近期疫情防控,斜峪河村委会对每户出行情况进行管控,严格控制村民出行次数,减少感染风险。因此,实施村开具出行证明外出制度管控出行。2月14日,斜峪河村村民肖应军需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到村委会开具证明,村文书文玉红因考虑近期开具出行证明量大,为节省办公成本,收取肖应军复印资料费用2元钱。工单反馈后,村支书康厚华立即责令文书文玉红将2元钱退还肖应军,并对文玉红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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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宁陕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2月19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