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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刘先生-求助清理道路上的灯笼 |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02月27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02280333 |
信件内容: | 2021年2月28日,有较多悬挂在路边的灯笼,掉落至安康市烟草公司宁陕分公司至信合大楼路段(迎宾大道)的车行道上,严重影响车辆出行,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尽快清理此路段上的灯笼。 | ||||
信件回复: | 宁陕县:收到刘先生反映的问题后,县住建局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掉落的灯笼进行清理和修复,并且对三星路全段悬挂的灯笼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笼再次进行加固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宁陕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