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宋先生-噪音扰民

信件主题: 宋先生-噪音扰民
来信人: 宋先生 来信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来信编号: SZXX202209100004
信件内容: 宁陕县五郎关至公安小区下午有人直播唱歌扰民,使用音响扩音播放声音,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依据《物权法》第84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和第90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希望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信件回复: 宁陕县:接到群众反映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工作。2022年9月11日20时许,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直播音量过大,巡逻民警及时制止,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9月13日15时,民警又通过电话对该直播人员进行政策宣传,直播人员表示在以后直播时尽量控制音箱音量,防止发生噪音扰民现象。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宁陕县
回复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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