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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唐女士-你好,请问宁陕县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 ||||
来信人: | 唐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来信编号: | SZXX956109002504241947519473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宁陕县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 ||||
信件回复: | 您好!宁陕县女职工产假是按照《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版)》执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假。产假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执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版)》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四十五条: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宁陕县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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