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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关于安康大学生就业补贴的问题

信件主题: 王先生-关于安康大学生就业补贴的问题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06月27日 来信编号: WZ202106260001
信件内容: 我在外地上的大学,生源地是在安康,如果回到安康工作是否有什么就业补贴或者租房补贴可以申请呢?
信件回复: 宁陕县:1、创业扶持政策: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2、见习补贴政策: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3、社保补贴政策: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宁陕县
回复时间: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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