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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
发文文号 宁办字〔2019〕43号 办公电话 0915-6822903
更新时间 2019-05-18 11:19 办公地址 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147号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147号

联系电话:0915-6822903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局长刘小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四)组织实施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全县制造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

(五)贯彻执行工业、中小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负责全县民爆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七)实施产业引导、创业辅导和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加快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八)承担全县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组织实施食盐储备管理以及宏观调控等工作。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相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规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落实经贸系统内企业离退休和下岗失业人员各项政策。

(十四)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十五)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八)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具体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

(二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具体措施;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全县促进国际贸易、利用外资、企业国际化经营和经济合作等活动,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推进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发展。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县经济贸易局为县级食盐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行业管理,落实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

2.物流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贸易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经济贸易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方裕清   电话:0915-6822903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安全、卫生、接待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承担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工青妇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局党委各支部、县属国有企业、所属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及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股(负责人:彭地银   电话:0915-6823606

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准确掌握发展动态趋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信息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申报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围绕工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工业产业招商引资,负责工业招商引资政策的协调落实、咨询和跟踪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协作配套;承担工业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建立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库;贯彻落实加快工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承担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组织开展地方特色工业产品推介等贸洽活动,促进产品销售;负责拟订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组织县域工业集中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承担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重点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的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落实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商务外贸流通股(负责人:张春宇   电话:0915-6822357

负责牵头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统筹商务领域促进消费工作,负责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负责市场运行分析、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和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成品油、酒类流通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商务系统诚信建设;负责商务领域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指导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服务贸易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协调指导全县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传统服务行业发展;依法监管拍卖行业;拟订全县促进扩大对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协助企业申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参加境内外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管理;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具体措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协助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拟订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和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城镇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减排;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分析;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对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拆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负责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管;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全县食盐专营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盐的监管;建立储备盐管理、轮换、动用制度;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镇村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镇村合格碘盐供应。

(四)国有资产监管股(负责人:周玲玲   电话:0915-6822922

承办县政府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审批及县政府出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审核;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研究分析所监管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并监督规范大额捐赠;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县属国有企业报告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财务抽查审计,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绩效;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经贸系统内企业离退休和下岗失业人员各项政策。负责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安全管理,负责民爆物品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专用仓库验收许可等初审工作。

(五)电商信息化股(负责人:罗鑫金   电话:0915-6822010

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销售;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经营主体;推动电子商务聚集区建设,引导聚集区功能配套;拟订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信息和数据平台建设;组织电子商务的培训与交流;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和监督检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指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发展;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培育、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承担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