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142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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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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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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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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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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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民政局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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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民政局
发文文号 宁办字〔2019〕32号 办公电话 0915-6822216
更新时间 2019-05-04 17:40 办公地址 宁陕县城关镇民安路9号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民安路9号

联系电话:0915-6822216

宁陕县民政局局长钱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陕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方案,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五)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工作计划,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县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宁陕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加强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争取减灾项目并实施,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落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按照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发生一般灾害时,协调指导灾害发生地的灾害救助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启动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预案时,由县应急管理局行使应急救援指挥权,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行使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指挥权,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民政局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黄倩   电话:6822216)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承办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及统计年报工作;指导与监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负责人:谭云   电话:6825070)

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与管理工作,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加强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争取减灾项目并实施,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负责全县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指导灾害发生地的灾害救助工作及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甄财鑫   电话:6825076)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依法查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推进婚俗改革和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县级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护、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