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宁陕县司法局 | ||
发文文号 | 宁政办发〔2016〕7号 | 办公电话 | 0915-6822271 |
更新时间 | 2019-05-05 15:24 | 办公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6号 |
单位职能 |
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关口街6号 联系电话:0915-6822271 宁陕县司法局局长:乔 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地方性司法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监管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五)组织、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 (六)负责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系统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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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鑫 电话:0915-6822271)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工资工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资料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人:桂文东 电话:0915-6821228) 负责全县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情况调查;参与地方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股(负责人:翟敏 电话:0915-6828768) 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负责基层业务调研、经验交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股(电话:0915-6822271) 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执业证明、年度注册、信息资料档案和机构年检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148”法律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人:杨达平 电话:0915-6821079)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法规、政策,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