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文号 | 宁办字〔2019〕41号 | 办公电话 | 0915-6822773 |
更新时间 | 2019-05-16 21:59 | 办公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2号 |
单位职能 |
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电话:0915-6822773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方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县交通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物流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指导城市客运、货运及站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乡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承担辖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养护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调查工程质量事故;承担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及监督工作。依法保护辖区公路路产、路权。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地方扶持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实施行业内部财务审计。 (七)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组织协调公路灾害抢险保畅、水上救助等应急工作;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营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畅通。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交通规划、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交通项目,需事先征求县交通运输局意见。 3.发展物流业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承担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县发改、经贸、公安等物流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健全完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物流业发展工作。 4.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交通运输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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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政办股(电话:0915-6822773)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督促落实局委会决定事项;负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统计、信息、信访、宣传、意识形态、党务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目标责任考核、社会保障和统计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财务报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 电话:0915-6822773) 负责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储备全县交通发展项目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规划及审查岸线使用;负责交通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和下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和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建设养护股( 电话:0915-6822773)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维护全县公路、水路等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全县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投资控制。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拟订全县公路运输设计养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监督职责范围内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抢修保畅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抢修保畅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行业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省、市、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外部环境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公路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质量监督股( 电话:0915-6822773) 负责落实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水路交通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救援、水上救助、抗震救灾等应急启动和处置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公路、水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调查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海事管理、船舶检验、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工作。指导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贯彻执行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负责运输企业的信誉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