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14794条
  • 申请办理中

    2条
  • 依申请数量

    45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3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5187
  • 宁陕县财政局

    567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80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414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1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424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824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76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82
  • 宁陕县民政局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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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皇冠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061088
更新时间 2019-12-10 17:16 办公地址 宁陕县皇冠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皇冠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6061088

宁陕县皇冠镇党委书记 桂文旭

宁陕县皇冠镇副书记、镇长 陈  海

宁陕县皇冠镇人大主席 史恒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宁陕县皇冠镇地处秦岭腹地南坡中段,地形南低北高,东与宁陕县城关镇接壤,西与新场镇交界,南与筒车湾镇毗连,北与江口镇相邻,2001年12月撤乡建镇由皇冠乡、钢铁乡合并而成,镇域总面积508平方公里,辖3个行政村1个社区,17个村民小组,745户2339人。镇政府所在地北距省会西安89公里,南距县城49公里,西汉高速公路纵贯全镇4个行政村31公里。


皇冠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靳悦菲   电话:0915-6061088)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电话:0915-6061088)

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办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等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转交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镇两级选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负责人:洪  涛   电话:0915-6061088)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电话:0915-6061088)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宁陕县财政局皇冠财政所(负责人:赵升军   电话:0915-6061088)

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资金;负责发放管理镇居民补贴资金、管理镇非税收入资金;负责镇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镇单位财务管理、监管服务村级财务职能;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电话:0915-6061088)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人:王  堃   电话:0915-6061088)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人:周康玖   电话:0915-6061088)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915-6061088)

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

5.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电话:0915-6061088)

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