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1440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7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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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四亩地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086207
更新时间 2020-12-11 09:52 办公地址 宁陕县四亩地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四亩地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6086207

宁陕县四亩地镇党委书记 王  飞

宁陕县四亩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何承广

宁陕县四亩地镇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彭  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亩地镇位于宁陕县城西部,距县城51公里。南与汉中市佛坪县陈家坝毗邻,北与户县、周至县接壤,东与筒车湾镇相连,总面积370平方公里。全镇辖4个行政村1个社区19个村民小组,其中贫困村3个,2018年底乡村总人口数1378户4072人。耕地面积2764亩:其中水田973亩,旱地1791亩;森林覆盖率达93%以上,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066元。境内公共设施配套基本健全,交通便利,村村通公路、筒四路联通西汉高速公路和210、108两条国道;移动通讯、电力设施覆盖全镇。境内拥有天华山国家自然林保护区、龙潭瀑布、兰花湖等著名景点。当地盛产枣皮、党参、猪苓、天麻等名贵中药材。水资源丰富,县第二大河蒲河纵贯全镇,境内有木河、麻河、古里沟、瓦兰沟等21处支流。省重点项目引汉济渭在我镇境内建设。
(一)党委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单位

1.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915-6086207)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电话:0915-6086207):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办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等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转交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镇两级选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电话:0915-6086207):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电话:0915-6086207):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电话:0915-6086207):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财政所(电话:0915-6086207):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

二、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站(电话:0915-6086207):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0915-6086207):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电话:0915-6086207):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的文化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综合执法办公室(审计所(电话:0915-6086207):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同时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5.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915-6086232

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