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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941291
更新时间 2020-06-04 15:08 办公地址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党委书记田  亮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镇长马  昊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大主席 贾恒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口,古称“东江口”,位于子午道之中,始于秦末汉初。因江河发源于秦岭主峰太白山之东,出口处在此与洵河汇集,故称“东江口”,简称“江口”。

江口地处秦岭南麓中段,洵河中上游,东临金川镇、西连皇冠镇、南与城关镇接壤、北与广货街镇及户县涝峪镇为邻。距省会西安102公里、离宁陕县城87公里,210国道自北向南纵贯全镇37公里,西汉高速公路从本镇西北角穿过,经西汉高速公路至省城仅66公里。江口是全省仅有的3个回族镇之一。1984年成立江口回族乡,1996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江口回族镇,镇政府驻地江口街东江大道中段。全镇总面积473平方公里,辖7 1社区37个村(居)民小组256311019人(回族6703362人,占全镇总人口的31%)。江口集镇有居民2076余人(含800余名学生),有驻镇单位站所16个。镇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西宽34公里,南北长22公里,为高、中山区。总面积4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010亩,林地面积311031.5亩。农作物主产核桃、玉米、水稻、小麦、大豆等。境内高山、草甸、峡谷、瀑布等自然景观秀丽媚人;子午古栈道、古石狮子桥、中原突围毛楚雄三烈士纪念碑等人文景观现已成为人们旅游观光的胜地。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已成为全镇回汉群众的共同心声,江口回族镇先后多次被国务院、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一、党委政府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兼顾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5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扬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大众组织力、社会号令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动区域发展,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兼顾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计划。实行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当组织领导、推动实行、综合调和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当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行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干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干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大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科协、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 承办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等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转交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镇两级选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财政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

三、事业机构职能

1.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

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

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


内设机构

江口回族镇内设四办二所一中心:行政机构“四办两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所。事业单位“三站一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公用事业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

一、行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

负责人:王璐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人:王璐  联系电话:0915-6941227

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办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等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转交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镇两级选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

负责人:刘畅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驻机构)

负责人:周文佳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五)市场监管所(派驻机构)

负责人:王莹   电话:0915-6941010    

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财政所(派驻机构)

负责人:马慧  联系电话:0915-6941014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事业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人:刘长兵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人:胡耀琴  联系电话:0915-6941227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三)公用事业服务站

负责人:董意娟  电话:0915-6941291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鲁绪婧 联系电话:0915-6941291

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江口回族镇核定行政编制34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6名、人大主席团办公室2名、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5名、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4名、市场监管所5名、财政所4名。

江口回族镇核定事业编制29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站12名、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9名、公用事业服务站7名。

江口回族镇领导职数按8名配备,具体为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书记兼镇长各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2名。镇人武部长为副镇长级职务,其职数不在8名之内。镇脱贫攻坚指挥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编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该职数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