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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龙王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021616
更新时间 2020-10-29 15:55 办公地址 宁陕县龙王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龙王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6021616

宁陕县龙王镇党委书记曾  科

宁陕县龙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晶晶

宁陕县龙王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小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王镇位于宁陕县东南部,地处池河上游,东与汉滨区叶坪镇接壤,南与石泉县迎丰镇交界,西与城关镇相邻,北与太山庙镇毗连,地形南低北高。海拔在537米至1700米之间,平均海拔1118.5米。全镇总面积275.1平方公里,下辖7个行政村,1个农村社区,2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49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2户1941人。

(一)党委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龙王镇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统一设置为“四办二所三站一中心”。行政机构“四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审计所。事业机构设“三站一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事业服务站(文化站)、便民服务中心。

(一)行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陈阳军   电话:0915-6021616)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韩建乐   电话:0915—6021616)

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办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等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转交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镇两级选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电话:0915—6021616)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电话:0915—6021616)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电话:0915—6021616)

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财政审计所(电话:0915—6021616)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电话:0915—6021616):承担防汛抗旱、防突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电话:0915—6021616):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休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休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电话:0915—6021616):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小东   电话:0915—6021616):设有社保就业、卫生计生、林业安监、国土环保、农水科技、市场监管、民政残联、政策咨询8个窗口,主要承担协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承担基层政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