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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文号 宁办字〔2019〕37号 办公电话 0915-8299900
更新时间 2019-05-18 11:18 办公地址 宁陕县城关镇政府广场北侧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政府广场北侧

联系电话:0915-8299911

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沈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等方面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负责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事项清单、对外发布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职责。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执行政务服务标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五)负责县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网和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12345 服务热线以及县级划转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六)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协助入驻部门强化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七)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点规范化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许可权划出各部门以行政相对人获取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为节点,实行审管分离,分别承担相应的审批和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划转权力事项法律设定依据、相关空白证照、业务办理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许可准入限制性条款规定、行业法规修改变动情况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划入集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范,做好相关权力事项清单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和编制业务办理指南等工作,并对审批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牵头承办相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2.关于建立政务服务联动协调机制职责分工。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建立政务服务联动协调、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共享等工作机制,规范窗口业务办理、行政审批现场踏勘等政务服务行为,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


内设机构

(一)审批股 电话:0915-8297015  8299906  8298298

职责:负责按照原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对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办理发证及与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的对接、协调等工作;负责牵头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涉及的现场踏勘、图审及法规审查;负责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涉及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督办股  电话:0915-6828992

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受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协调和指导镇、村便民服务工作。